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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辦企[2009]32號
為保證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的“十一五”后三年全國關閉小煤礦計劃的順利實施,加快推進煤礦整頓關閉和煤炭資源整合工作,準確了解掌握各地目前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制定中央財政關閉小煤礦專項補助資金辦法,現請你們提供以下材料及相關數據,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省(區、市)落實《關于下達“十一五”后三年關閉小煤礦計劃的通知》(發改委能源[2008]2624 號)工作情況,主要內容包括:“十一五”后三年關閉小煤礦、擴能改造和大礦托管小煤礦(大企業集團兼并、收購、控股小煤礦)計劃制定和實施情況;2008年完成關閉小煤礦、擴能改造和大礦托管小煤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建議。
二、你省(區、市)已出臺的支持小煤礦整頓關閉、煤炭資源整合主要政策、措施和財政資金投入情況。
三、請各省(區、市)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牽頭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上述工作情況、數據等核對匯總后,于4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表及軟盤(表1-5用Ececl軟件編制),分別報送至財政部企業司、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司。地方財政部門可通過財政部內部信息網傳至企業司聯系人郵箱。
財政部聯系人:張愛輝、龐靜茹,聯系電話:010-68552838,68552422,傳真:010-68552830。
國家煤礦安監局聯系人:江洪清、蔡穩成,聯系電話:010-64464007,64463187,傳真:010-64463678,電子郵箱:xkxk@chinasafety.gov.cn。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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