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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擴權試點縣(市)財政局:
為了確保再生資源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的正確執行,規范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行政審核審批行為,提高退稅審核工作質量和效率,我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7號,附件2)、《財政部關于明確辦理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程序的補充通知》(財監[2009]7號,附件3)制定了《四川省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行政審批管理程序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四川省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行政審批管理暫行
規定》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
策的通知》(財稅[2008]157號)
3、《財政部關于明確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程序的補
充通知》(財監[2009]7號)
財政部駐四川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四川省財政廳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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