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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高曉娟
日前,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對杭州金證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案作出判決,認定金證源公司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營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兩被告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
浙江證監局提醒投資者,非法投資咨詢機構往往通過向客戶推薦股票或直接代替客戶操作來收取高額會員費,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借投資咨詢之名行詐騙犯罪之實來騙取投資者的錢財。這些非法機構往往通過異地攬客的方法,增加了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調查打擊難度,同時也增加了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在網絡、手機短信、電話營銷過程中,他們通過傳播虛假信息,夸大證券投資收益,或以提供研究咨詢、內幕信息為名收取費用;甚至假借合法證券公司的名稱為非法網站命名,讓投資者誤以為是該證券公司的股票咨詢網而上當受騙。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的不法機構以銷售薦股軟件為名,夸大產品功能,行非法投資咨詢之實,隱蔽性和欺騙性更強尤其需要引起投資者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