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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嚴翠 發自深圳
三鹿受害者索賠上訴還未立案,圣元受害者索賠又遇上了麻煩。
昨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團律師李靜林代表54名圣元三聚氰胺受害者,前往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青島中院),對青島圣元乳業有限公司 (下稱圣元)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向法院提交了訴訟狀,索賠800余萬元。青島中院表示,此案需要請示山東省高院后才能決定立案與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54名原告在起訴狀中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護理費和交通費等112.42萬元,此外,還提了出懲罰性賠償和精神損害性賠償金各337.26萬元和351萬,共計800余萬元。他們還要求圣元承擔患兒未來的治療費、護理費等,這些費用不因患兒超過18歲而停止支付。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54名受害者中,有10人腎積水、14人雙腎結石、30人單腎結石。
針對54名受害者狀告圣元一事,圣元集團公關部經理張迎玖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達了3點意思:第一,三聚氰胺事件中圣元優聰8個批次的不合格產品早已召回;第二,作為22家涉三聚氰胺企業之一,圣元參與了患兒醫療賠償基金,主動對受害患兒進行了賠償;第三,有媒體稱圣元2008年5月、2008年7月生產的兩個批次的優博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均含有三聚氰胺,此報道不屬實,圣元所有產品都是經過國家有關檢測的。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致電青島中院立案庭,相關人士表示,此案暫時不能立案,需要請示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后7日內作出答復。
對于不立案的具體原因,上述人士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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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民事訴訟取得突破
每經記者 張娟娟 發自上海
《每日經濟新聞》從三鹿奶粉受害者律師志愿團——公盟律師研究所獲悉,三鹿奶粉受害者律師志愿團昨日接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電話,通知于明天上午向該院提交相關起訴補充材料,“毒奶粉”民事訴訟大門或將開啟。
2月13日,117名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向石家莊市中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判令被告三鹿集團賠償原告醫療費等共計25174400元。此前,三鹿奶粉受害患兒已屢次向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石家莊市中院、河北省高院、最高院提起共同訴訟,但都未得到答復。
“明天只是補充提交律師委托合同,所以有可能明天就能正式立案。”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個案助理林崢表示。據介紹,目前已有330多名受害者委托公盟進行民事賠償訴訟。
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昨天表示:“人民法院已經做好了這個方面的工作準備,隨時會依法受理賠償的訴訟案件。”這也是自去年9月“毒奶粉”事件曝光以來,官方首次對民事賠償訴訟問題的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