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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樓市持續低迷、多重政策出臺但效果尚未顯現之時,購房落戶政策開始重回民眾視野,并開始被一些大城市視為拯救房市的利器。而一直推行購房落戶的城市,紛紛重新調整該政策,降低門檻,刺激樓市。
2008年12月12日,成都市率先實施購房落戶新政。
2009年1月19日,武漢市發布購房落戶新政的細則,對購房范圍、落戶條件、新舊政策適用的界定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2009年1月20日,直轄市重慶也出臺政策,規定重慶新購房戶,在主城區購買建筑面積90平米以上商品房,可將戶口遷入主城區。
2009年2月4日,天津市政府宣布申辦天津市藍印戶口的購房款標準,由原來統一的100萬元調低為市內六區、塘沽區80萬元,環城四區和漢沽區、大港區60萬元,寶坻區、武清區和三縣40萬元。
2009年2月13日,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正式開幕,省建設廳提交給與會代表的參閱材料《2008年我省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及2009年工作思路》中提出,擬在有條件城市放寬購房入戶政策。這也使廣東成為第一個擬推購房落戶政策的省份。
此外,在長沙,取消了以往購房落戶需要60平米及以上條件限制。在河北保定,凡在市區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無論購買面積和金額,均可無條件辦理購房者本人以及直系親屬的市區戶口,同時取消戶籍保稅登記。第三個定期新規定是購房落戶不再售房屋限制,買二手房也可以落戶了。
(楊凌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