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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路橋控股有限公司總會計師 苗潤生
最近,深滬股市走勢開始活躍,兩市成交量不斷擴大,此時,投資者對券商傭金問題的討論再起。網上調查顯示,大家對券商傭金的討論比較熱烈,96%的網友認為券商傭金過高,應該下調或單邊征收。
自2002年5月1日以來,我國券商一直實行上限為0.3%的浮動傭金收費制,7年來絲毫未改。對于傭金是否應該降低,其實應該按照其功能與成本區別分析。
首先,券商的傭金與印花稅不同,印花稅是國家強制征收的,體現國家意志,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經濟政策,采用印花稅的手段來刺激或抑制證券交易的活躍程度;傭金是券商為客戶提供了服務,客戶應該支付給券商的勞動報酬,是券商提供相應服務后得到的報酬,是券商彌補成本和利潤的重要來源。
從這個角度上分析,印花稅和傭金沒有可比性,二者誰高誰低不能作為傭金降低的依據。其次,從成本角度分析,券商的傭金應該是成本和利潤的總和,對于各個券商來講,由于其經營管理的水平不同,成本不會一致,因此,要求所有券商按照一個比率收取傭金是不現實的;各個券商在對客戶分析的基礎上,對不同客戶給予傭金的折扣是券商本身利益的調整。
至于傭金是否應該降低,應該分析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的成本及利潤情況而定。由于目前交易方式的變化、信息傳輸的成本變化、人工成本等的變化,傭金應該有調整的空間。對于傭金調整,網友的呼聲比較高,股民希望通過政策減負,但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市場化,增加競爭,信息公開,由市場調節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