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8日從全國環保科技工作會議上獲悉,2008年我國共完成123項國家環保標準的制訂、修訂工作,現行國家環保標準突破1100項,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取得巨大進展。
據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介紹,2008年我國完成了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工業企業、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標準及鐵路邊界噪聲標準的修改方案,一攬子解決了長期困擾我國環境噪聲監管工作的一些“老大難”問題,規范和促進了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環保標準制訂也取得進展。河北、上海、山東分別制訂了當地環保標準規劃,內蒙古、黑龍江、吉林、上海、福建等省(區、市)發布了一系列地方環保標準,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標準體系。
據了解,為適應開展氮氧化物排放削減和控制的需要,今年環保部門將盡快制訂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出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