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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業振興規劃重點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早報資料 |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
會議認為,船舶工業是為水上交通、海洋開發及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現代綜合性產業,對鋼鐵、化工、輕紡、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重點產業發展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當前,我國船舶工業正處在由大到強轉變的關鍵時期,制定和實施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對于鞏固和提升我國船舶工業的國際地位,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據早報記者了解,此次船舶產業振興規劃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工信部、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等單位參與制定。該計劃主要針對今后三年船舶行業的發展。
昨日的會議強調,加快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必須采取積極的支持措施,穩定造船訂單,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產業平穩較快發展;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大型企業綜合實力,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加快自主創新,開發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此次規劃提出了6大政策。一要穩定船舶企業生產;二要擴大船舶市場需求;三要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四要積極發展修船業務;五要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六要加強技術改造,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將現行內銷遠洋船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長到2012年;抓緊研究出臺鼓勵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和單殼油輪強制淘汰政策;今后3年暫停現有船舶生產企業新上船塢、船臺擴建項目;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支持高技術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重點配套設備研發。
此次振興規劃特別提出,將現行的內銷遠洋船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長到2012年,同時今后3年暫停現有船舶生產企業新上船塢、船臺擴建項目。“此舉主要是改變目前供求差距。”昨日,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有關人士告訴早報記者,“2002年以來,我國造船行業在航運經濟繁榮期的大潮中迅速擴張,全國共有近5000家造船企業。尤其是近兩年,在浙江、江蘇、福建等地,造船廠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增多。僅江蘇省南通市,就擁有造船廠48家左右。但是這與目前造船業市場低迷形成了差距,需要改變這種差距。”
業內人士指出,現在就連批下來的船塢工程都全部處于停工狀態,“所以這個政策的意義在于3年的時間限制上。從中長期看,有助于行業的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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