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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綜函[2009]1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明確征收云峰水電站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相關問題的函》(吉政文[2008]162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以下簡稱庫區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用于支持實施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支持庫區防護工程和移民生產、生活設施維護以及解決水庫移民其他遺留問題的政府性基金。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7]26號)規定,凡有發電收入的大中型水電站和水庫均應繳納庫區基金。云峰水電站屬于有發電收入的經營性大中型水庫,應按照財綜[2007]26號文件規定繳納庫區基金。國家電網東北電網有限公司根據《財政部關于同意對集安市因建中朝電站減少財政收入給予定額補貼的函》(財企函[2007]5號)規定,每年給予集安市的定額補貼1010.7萬元,是對集安市因建中朝電站淹沒良田造成其財政收入減少的定額補貼,此項補貼不屬于庫區基金范疇,不存在重復計提庫區基金的問題。因此,國家電網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在繼續執行財企函[2007]5號文件規定的同時,其所屬云峰水電站還應按照財綜[2007]26號文件和《財政部關于對吉林省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批復》(財綜[2008]34號)的規定繳納庫區基金。
此復。
財政部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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