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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明確從2009年2月1日起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4%提高到15%。有關專家分析,這將為企業創造數10億元的可用資金空間。
財政部通知,此次調整涉及3325個稅號,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我國紡織業的海外依存度達30%,是此次國際金融海嘯的“重災區”。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08年1月-11月,規模以上紡織企業實現利潤1042億元,同比下降1.77%。其中虧損企業虧損金額達到227.5億元,同比增加99.85%,2/3企業虧損或處于虧損邊緣。這是我國紡織業10年來首度出現負增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在這種背景下提高出口退稅率,可以對沖人民幣升值引起的價格上漲,并給企業提供利潤空間。他估計,提高1個百分點的退稅率,多出來的退稅額大概在50億元左右。這意味著將為企業省下數10億元的可用資金。目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的上限是17%。白景明認為,出口退稅率達到15%,在現有的財政實力下,已是國家財政對紡織工業支持的一個極致。
2007年7月1日,我國曾經將服裝、鞋帽和箱包的出口退稅率由13%調低到11%。自2008年8月1日起,又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從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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