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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陳建軍
航天通信今天刊登公告說,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信盛實業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民事判決書,就信盛公司訴浙江賽爾集團有限公司等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一案判決如下:賽爾集團向信盛公司支付貨款1490.43萬元、代理費19.54萬元及各項雜費11.6萬元;衢州農貿城有限公司、范斌對賽爾集團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賽爾集團的上述債務,被告徐金偉在上述貨款、各項雜費及代理費15.03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案已判決但尚不是終審,且未進入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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