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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亞南 張楠
中石油想從中聯煤層氣公司撤資單干,現在看來已經不僅僅是兩家公司之間的事了。幾個主管部委之間是否能夠在對外合作專營權的問題上達成一致,直接關系到煤層氣產業的發展進度。
很明顯,如果國資委僅僅批準中石油從中聯煤層氣撤資并帶走相應的對外合作區塊,而商務部不同時批準中石油擁有對外合作專營權,那么中石油就將陷于“非法經營”的困境。
事實上,來自商務部的觀點認為,中石油從中聯煤撤資并沒有必要一同帶走對外合作區塊,當年,前地礦部作為股東之一從中聯煤撤資時也僅僅是撤走了資金而已。
業內人士透露,推動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放開的初衷是要給地方煤企山西晉城煤業集團一張對外合作的牌照。然而由于晉城煤業下屬煤層氣專業公司在沁水地區越境打井,與中石油﹑中聯煤和外方企業的矛盾越演越烈,甚至一度動用法律手段,國土資源部已經認定晉城煤業集團屬非法作業。然而非法打井還時有發生,所以國土資源部現在堅決反對給晉城煤業集團對外合作的資質。
而進一步增加不確定性的還有后來者中石化的加入。新星石油2000年并入中石化時,其所屬柳林煤層氣區塊劃歸中聯煤層氣所有。據悉,中石化已經向國資委打報告要求退還其柳林煤層氣區塊,既然中石油可以在分家時帶走對外合作區塊,中石化也就有理由趁此機會索回以前并入中聯煤的區塊。
不過,誰也不愿眼看最近幾年剛快速起步的煤層氣產業重新陷于困境。支持放開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的觀點認為,在專營權上引入競爭可以更加有效地推動煤層氣勘探和開采領域的對外合作,可以利用中石油雄厚的財力,走出我國煤層氣開發長時間裹足不前的困境。
中聯煤層氣人士表示,我國煤層氣區塊總面積接近7萬平方公里,其中中聯煤名下擁有的4.1萬平方公里區塊都是對外開放的,也就是說我國煤層氣區塊超過三分之二都是對外開放的。這個比例相比我國海上油氣區塊10%-20%的開放率而言已經非常高了,更不要說陸上油氣資源微乎其微的開放率。該人士稱,同樣作為國家具有戰略意義一級礦產資源,難道要把所有的煤層氣區塊都拿來和外國公司合作不成?
中聯煤當然不愿意放開對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的壟斷,希望保持自己在該領域的主導地位,積極游說延緩或終止放開對外合作專營權的進程,但既然中石油和中煤集團兩股東已經把股權變更推到最后的階段,獲批似乎是遲早的事。
從中聯煤的角度來看,股權變動方案無論獲批與否對其都沒有好處。如果獲批,中聯煤和中石油勢必面臨更多直接或間接競爭,中聯煤將喪失對外合作專營權的壟斷;但如果無限期拖下去,中聯煤又已經陷入事實上的拆分,也將影響到正常運營和對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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