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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秋/文
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必須從多方面、多層次來進行,還要注意結構合理本身的動態性,并選擇一個合理的參照系,絕不能關起門來調整結構。
“調結構”是2009年中國經濟工作的一大重點,也是經濟發展的一個永恒主題。對待經濟結構調整問題,需要樹立正確的觀念,避免誤區,以使之見到真正的成效。
經濟結構的變化受多種因素影響,不會是單一的。既有市場因素,也有技術因素,還有自然因素,以及政策因素。這些因素都需要全面認識,以便正確區分不同因素的不同影響力。其中,尤其要區分市場因素和政策因素對結構變化帶來的影響。
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是自發的。它源自生產、投資的回報,不同的回報牽引資源的不同流向,引致結構不同的變化。這種調整是市場機制作用的必然結果,是經常性的,還是滯后性的,也就是市場信號發生變化之后,才會逐漸導致資源流向發生變化。此外,這種調整也是客觀的,只要市場發生變化,調整就必然會發生,并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
政策性因素的影響則往往是自覺的。它源自政府管理部門不同的價值取向和偏好。只要是人,就有內在利益沖動,就有不同的主觀選擇和價值判斷,也就會帶來不同的資源配置格局。這種調整帶有主觀性,因而可以改變;這種調整還是超市場的,往往帶有超前性和更大的破壞性,隨意性也更大。
相應地,結構調整的動力主要由市場作為和政府作為兩個方面構成。過去談論結構調整,更多地認為是政府作為,并把它確立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對市場作為估計和利用都很不夠。實踐中,政府憑借其對資源的壟斷和市場準入的管控,不斷調節社會資源的配置。這種政府主導的結構調整,可以辦成大事。但這種大事,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壞事,實踐和歷史早有評判與定論。
時至今日,在一些人認識中,還更多地停留在政府作為這一層面,總把結構調整當作政府的主要職責,忘記了調整結構還有市場作為,應當更多地由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的作用。
在經濟結構的具體調整過程中,要注意使宏觀層次與微觀層次更好地銜接起來,不能只抓宏觀層次,而忽視微觀層次。這是因為結構調整的基礎,是微觀結構必須優先符合市場規律的要求。
如果微觀結構不合理,就不會有宏觀結構的合理。中國經濟結構不合理,更多地表現為宏觀問題,這當然是正確的,但宏觀結構不合理的背后,又更多地表現為微觀結構不合理。如果微觀層次的結構問題得不到解決,宏觀層次的結構問題也難以得到解決。
以往調整結構實踐之所以出現結構越調整,結構反而越不合理,除了人們的認識落后于市場的變化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視了結構調整本身具有的層次性,主要是對結構調整的微觀層次問題重視不夠,導致企業無法做到優勝劣汰,企業規模經濟效益就無法實現。
當前,中國經濟的結構問題,既有宏觀層次方面的,也有微觀層次方面的,應當從兩方面入手,才能解決結構不合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