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駐京監[2008]291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北京地區中央非稅收入就地監繳工作,確保中央收入完整、安全,根據《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中央財政非稅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財監[2004]15號)、《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中央政府非稅收入監管工作操作規程(試行)》(財監[2005]86號)和《財政部關于調整和加強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央非稅收入監繳工作的意見》(財監[2008]56號)等規定,我辦制定了《財政部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央非稅收入就地監繳管理操作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央非稅收入就地監繳管理操作辦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浪聲明:此消息系轉載自新浪合作媒體,新浪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