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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記者 王康 熊敏
美國東部時間1月5日,新年伊始的第一次美國眾議院聽證會,就把工作重心放到了“麥道夫案件與SEC監管改革”這個異常重大的主題上。
一直被外界認為強勢無比的“金融行業的警察”美國證券監管委員會(簡稱SEC),在整個麥道夫犯案期間,數次查驗麥道夫的公司卻毫無發現,接到數次知情人舉報,卻對舉報信息視而不見。直到麥道夫公司高級雇員反水舉報,SEC才匆忙與FBI合作指控麥道夫“證券欺詐”。
在近十年里,SEC的“毫不作為”,顯示出了令人詫異的美國金融體系“監管盲點”。
再加上之前的“安然事件”、“世通案件”,SEC的屢次重大監管失誤、“搞不清狀況”已日益成為一個美國金融界的笑料,也日益成為美國決策者們所擔憂的一個“體系缺陷”。
聽證會:找不到人挨板子
聽證會上近一個小時的議員發言中,諸多議員斥責了SEC的無能與無所作為。
“在本次金融危機中,我們的監管者們一開始就錯過了在造成重大損失的金融衍生產品上保護好投資者的責任,現在他們連最簡單的龐氏欺詐方法都沒有發現。在麥道夫案件中,我們的監管系統非常失敗。整個監管體系現在就需要重建!”資本市場委員會議員領袖Paul Kanjorki的發言一開始就把矛頭指向SEC。
“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就是作為監管者,不管是證監會還是國會,有人完全沒有理解當前的狀況。”Paul Kanjorki說。
隨后發言的眾議員們一個比一個更不留情面地對SEC進行批評。
民主黨眾議員Spencer Bachus說,本次麥道夫案件暴露出的證監會的問題,根本不是預算問題。“我們沒有一個21世紀的監管體系,整個監管體系都需要進行立法上的根本性改變。”
對于監管的有效性,Spencer Bachus認為是本次暴露出來的最大問題點——對于高達數萬家公司之眾的證券咨詢行業,SEC只是每次檢查一小部分而已。對于麥道夫案件早期就冒出的很多問題苗頭,SEC全都忽視了。
“小偷怎么可能會向警察報告說,自己偷了東西呢?所以證監會對對沖基金們所謂自愿監管原則根本是空的。”北卡萊羅議員批評道。
整個議員的發言長達近一個小時。這在聽證會中是相當少見的,顯示出議員們對本次議題的熱切關心。
被整整指責了近一個小時之后,出席聽證會的SEC巡視長David Kotz才有機會說話。
Kotz顯然認為議員們不能把板子打到自己身上,因為他所擔任的獨立巡視長職務,并不是證監會的執法部門,而是確保證監會執法部門沒有出錯的內部巡視和審計機構。
也就是說,議員們需要質詢的、證監會真正負有核心責任的管理層與執法部門并未出席本次聽證會。議員們近一個小時的猛烈開火,幾乎是對空氣說話。
Kotz指出,證監會的執法部門確實有執法上的問題。但是,“在調查的早期,我并不認為現在就可以設定任何人的責任”。
Kotz他們正在調查證監會接到投訴時的內部流程問題,還有對麥道夫證券公司的監管工作失誤問題。也就是說,作為獨立巡視長,證監會內部機構的監管者,Kotz所關心的問題跟議員們幾乎一致。
但是,Kotz無法就議員們關于SEC的“不作為”質詢做出任何答復。他無法回答,他也正在尋找回答。
SEC主席考克斯的辦公室位于華盛頓白宮東面F街與第一街的交界處,離國會山并不遠。但作為布什政府的官員,考克斯的任期僅剩下不到兩個星期。他為何不愿參加眾議院的聽證,已經是顯而易見的了。
SEC管理層和核心部門的缺席,讓聽證會沒有了“靶子”。聽證會雖然隨后還進行了約四個小時,但是無果而終。
不過,Paul Kanjorki指出,這只是系列聽證會的一個開端,在以后的聽證會上,他們將會找到前證監會的管理層,來為整個未來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找到立法的推動點。
對沖基金:SEC的“盲點”
盡管本次聽證會SEC“金蟬脫殼”,利用國會的真空和政府換屆的真空,逃過了眾議員們的公開質疑,但是,關于SEC授權不足以及監管盲區的討論,已經是一個近十年來的主要話題。
75年前,在汲取1929年股災的教訓后,SEC應運而生,成為美國金融業的主要監管機構。它最主要功能是管理上市公司的周期性財務報告,同時也監管證券交易所和交易員,并對金融會計標準的制定負有監督責任。
“對于上市公司以及其它常規機構投資者的監管,證監會其實完成得很不錯。”1月5日,美國傳承基金會資深政策分析師David John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但對沖基金是SEC監管中很大的一個問題所在。”
一位熟悉SEC的美國政府官員告訴本報記者,SEC多年來放松監管,越來越依靠市場自我管理。
直到麥道夫案發,約束對沖基金的法律不健全才引起大眾注意。連什么是對沖基金這樣的問題也引起人們思考。
“對沖基金沒有清晰的定義”,SEC前主席盧德今年11月13日非常肯定地對國會議員說。SEC也承認,對沖基金這個詞根本沒有合法或者通用的定義。
在受到SEC調查后,麥道夫2006年在SEC為其對沖基金進行注冊。不過他所做的,也僅僅是簡單的注冊而已。因為注冊已經是SEC對對沖基金進行監管的最高權限。
據SEC規定,對沖基金的注冊分兩種——基金注冊和基金咨詢顧問注冊,兩者都不是強制性的。
據統計,有2500個對沖基金顧問在SEC登記注冊,但目前市面上存在的基金數量估計在9000個以上。因此,只有不到1/4的對沖基金在SEC注冊。
對沖基金注冊后需向SEC提交季度報告,但報告的內容有限。對沖基金不會公布投資分布情況,有些對沖基金甚至還遲交報告。因此,SEC與對沖基金之間的關系可以用“自愿監管,被動管理”來形容。
由于在SEC注冊并非強制性,所以連最資深的基金顧問也不清楚全美國有多少只對沖基金。
因此,規模上萬億美元的對沖基金業,可以說成為金融體系的非正常體外循環,就連基金的投資范圍和贖回限制,也僅由行規進行約束。
在一切以法律為準繩的美國,金融業中竟然有如此之大的一塊“法外之地”,是很難令人想像的。但是,這就是目前的事實——SEC的監管中,根本沒有針對對沖基金的條款。
事實上,美國政府和國會中一些立法者,從未停止過對對沖基金立法的嘗試。但是,隨著對沖基金的財力日益雄厚,立法的阻力越來越大。
早在2003年,SEC就公布報告說,對對沖基金的信息不健全表示擔憂。報告中尤其強調,“無法在早期監測到基金詐騙和其他不良行為,對沖基金的資產、交易和投資行為信息不準確”等。
2004年,SEC修改基金注冊規定,擴大基金注冊的范圍,使大多數的對沖基金符合注冊條件。但是新規定遭到對沖基金們的強烈反對。在基金經理的上訴之下,華盛頓特區法院裁決廢除新規,認為SEC越權執法。
SEC在妥協之下修改了規定,僅要求投資顧問不得向投資人或潛在投資人提交虛假信息。
因此, 在本次麥道夫案中,受到巨大壓力的SEC也頗有“難言之隱”:如果一只看守羊群的狗,并未被授予看守養雞場的權力,在養雞場發生命案的時候,又怎么為養雞場的損失負責呢?
無人為監管漏洞買單?
“證監會的監管確實是有問題的。”傳承基金會資深分析師David John對本報記者說,“當煙從大樓里冒出來的時候,消防員卻始終不到場,這就是他們的問題所在。”
他進一步指出,“證監會應該作為一個投資者保護的組織存在,而不是政策監管者,其重心本身就是錯的。”
這樣,當接到數次針對麥道夫的舉報后,SEC的反應就應該是介入進行調查,而不是等待立法進行充分授權后再進行嚴格的監管。
David John說,到現在為止,SEC都沒有像其它監管機構那樣做到嚴格的監管與匯報。他舉例,銀行業所受到的監管就是每天的詳細匯報。因此,銀行業監管者——美聯儲的風險管理就非常透明和詳細。而到目前為止,證券業的監管和匯報制度基本上還是由SEC自行決定何時進行的。
“我想指出的是,麥道夫案是一個刑事案件。”David John說。無論是主動抑或被動監管,都是基于一個前提——被監管者的數據首先要是真實的,也就是基于誠信之上的監管。但是基于完全虛假的數據,監管者確實很難發現。安然案、世通案就是如此,麥道夫案也是如此。這是整個體系的問題,而不是某個監管者的問題。
那么,幾乎沒有人會為本次事件中的監管漏洞承擔責任。
“新的證監會主席已經由新總統任命了,考克斯只有不到兩周時間,所以他肯定不會辭職。”David John說,“未來的新證監會也許會得到更多資源和更為清晰的目標,來確保進一步嚴格的監管,但那需要新政府的指令和國會的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