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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于祥明
交通運輸部財務司副司長徐文興昨天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問時稱,國家將逐步撤并現有二級公路收費站點。
逐步撤并二級公路收費站點
徐文興表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二級收費公路權益不允許轉讓,對于這些項目,國家可依財力狀況,采取回購的方式處理。他還表示,目前正在醞釀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對《辦法》的實施不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涉及收費公路的內容就一句話,‘逐步有序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都明確規定,二級公路的收費權不得轉讓。因此,正在醞釀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實施不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毙煳呐d說。
徐文興坦言,“目前收費公路存在的規模大、站點多等問題,也主要體現在二級收費公路上。”因此,“國家決定逐步撤并現有二級公路上的收費站點,并確定在東部地區不再建設二級收費公路。這也是《辦法》規定二級收費公路權益不允許轉讓的主要原因。”徐文興說。
嚴格控制收費公路權益轉讓
徐文興還介紹說,10月1日起施行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對公路權益轉讓條件做出了嚴格規定如下!掇k法》明確了四類禁止轉讓行為:一是將一個依法批準的收費公路項目分成若干段轉讓收費權;二是將收費公路權益項目與非收費公路權益項目捆綁轉讓;三是受讓方沒有全部承繼轉讓方原對政府和社會公眾承擔的責任、義務;四是將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無償劃轉給企業法人。
在轉、受讓主體行為方面,國家也作出了限制。徐文興介紹,轉讓方應當依法擁有符合轉讓條件的收費公路項目,且就轉讓事宜已征得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同意;受讓方應當是財務狀況良好,企業所有者權益不低于受讓項目實際造價的35%、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等。徐文興說,轉讓期限已滿的收費公路,須保證相關設施良好并由國家無償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國家可以提前收回收費公路,同時給予受讓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