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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回落,及時把握當前有利時機,推進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對規范政府收費行為,公平社會負擔,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促進交通事業穩定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國務院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成品油價格調整既要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和企業生產成本,又要考慮國內市場供求關系;既要反映石油資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顧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