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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第五號)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08年2月27日)
農村勞動力資源與就業
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對農村勞動力資源與就業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主要結果公布如下:
一、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與結構
2006年末,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為53100萬人。其中,男勞動力26989萬人,占50.8%;女勞動力26111萬人,占49.2%。
農村勞動力資源中,20歲以下6947萬人,占13.1%;21-30歲9184萬人,占17.3%;31-40歲12679萬人,占23.9%;41-50歲11021萬人,占20.7%;51歲以上13269萬人,占25%。
農村勞動力資源中,文盲3593萬人,占6.8%;小學文化程度17341萬人,占32.7%;初中文化程度26303萬人,占49.5%;高中文化程度5215萬人,占9.8%;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648萬人,占1.2%。
表1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及構成
全國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東北地區
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萬人)
53100
19828
14582
15142
3548
農村勞動力性別構成(%)
男性
50.8
50.9
50.4
50.9
52.0
女性
49.2
49.1
49.6
49.1
48.0
農村勞動力年齡構成(%)
20歲以下
13.1
13.2
13.8
12.8
11.1
21-30歲
17.3
18.8
15.4
16.9
18.4
31-40歲
23.9
23.4
23.7
24.5
24.6
41-50歲
20.7
21.4
20.9
19.1
23.5
51歲以上
25.0
23.2
26.2
26.7
22.4
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構成(%)
文盲
6.8
4.6
6.7
10.7
2.6
小學
32.7
28.3
29.8
41.0
33.2
初中
49.5
53.9
52.0
39.7
56.7
高中
9.8
11.8
10.4
7.5
6.4
大專及以上
1.2
1.4
1.1
1.1
1.1
農村從業人員47852萬人,占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的90.1%。其中,從事第一產業的占70.8%;從事第二產業的占15.6%;從事第三產業的占13.6%。
表2農村從業人員總量及構成
全國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東北地區
農村從業人員總量(萬人)
47852
17652
13043
13927
3230
第一產業(%)
70.8
52.4
76.8
86.3
80.1
第二產業(%)
15.6
28.8
10.6
5.2
7.8
第三產業(%)
13.6
18.8
12.6
8.5
12.1
二、農村勞動力流動
2006年,農村外出從業勞動力13181萬人。其中,男勞動力8434萬人,占64%;女勞動力4747萬人,占36%。
外出從業勞動力中,20歲以下占16.1%;21-30歲占36.5%;31-40歲占29.5%;41-50歲占12.8%;51歲以上占5.1%。
外出從業勞動力中,文盲占1.2%;小學文化程度占18.7%;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
表3農村外出從業勞動力總量及構成
全國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東北地區
外出從業勞動力總量(萬人)
13181
3846
4918
4035
382
外出從業勞動力性別構成(%)
男性
64.0
65.8
62.8
63.1
70.2
女性
36.0
34.2
37.2
36.9
29.8
外出從業勞動力年齡構成(%)
20歲以下
16.1
14.2
17.6
16.1
16.7
21-30歲
36.5
36.1
36.6
36.7
35.4
31-40歲
29.5
27.3
29.3
32.2
25.4
41-50歲
12.8
15.4
11.9
11.1
15.3
51歲以上
5.1
7.0
4.6
3.9
7.2
外出從業勞動力文化程度構成(%)
文盲
1.2
0.9
1.1
1.7
0.5
小學
18.7
15.0
16.5
24.9
20.1
初中
70.1
70.9
73.0
65.5
71.8
高中
8.7
11.4
8.4
6.9
5.9
大專及以上
1.3
1.8
1.0
1.0
1.7
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在鄉外縣內從業的勞動力占19.2%,在縣外市(地區)內從業的勞動力占13.8%,在市(地區)外省內從業的勞動力占17.7%,去省外從業的勞動力占49.3%。
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從事第一產業的勞動力占2.8%;從事第二產業的勞動力占56.7%;從事第三產業的勞動力占40.5%。
表4農村外出從業勞動力流向及從業情況
單位:%
全國
東部地區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
東北地區
外出從業勞動力從業地區構成
鄉外縣內
19.2
29.9
13.5
15.2
26.9
縣外市內
13.8
18.4
9.9
12.4
31.5
市外省內
17.7
33.1
9.0
12.8
24.2
省外
49.3
18.6
67.6
59.6
17.4
外出從業勞動力產業構成
第一產業
2.8
2.5
2.2
3.6
4.2
第二產業
56.7
55.8
57.1
58.4
44.3
第三產業
40.5
41.7
40.7
38.0
51.5
注:
1.農村勞動力資源:是指2006年末農村住戶常住人口(即在本戶居住6個月以上人口)中16周歲及以上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
2.農村外出從業勞動力:是指農村住戶戶籍從業人員中,2006年到本鄉鎮行政管轄區域以外從業1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3.四大地區: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海南省。中部地區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東北地區包括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