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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李進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后, 11月11日,*ST華源(600094.SH)公布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時間,屆時公司重組計劃草案將進行審議表決;同時,破產管理人的*ST華源清算組拋出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債權人會議中的出資人組也將在11月20日下午對該方案進行表決。
由于總股本規模較大,給*ST華源帶來的重組成本高和風險大的因素,現有條件下,破產管理人公布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中,*ST華源的總股本將被同比縮減25%,這意味著,公司總股本將由原先的62944.512億股減少為47208.49萬股。
同時,股本縮減基礎上,*ST華源全體股東還需按一定比例讓渡其所持部分股份,合計讓渡的18650.41萬股,將用于清償上市公司債權和重組方有條件受讓。
具體來說,考慮到控股股東華源集團應在上市公司破產重整中承擔較多的責任,華源集團決定讓渡其持有的87%*ST華源股票(相當于縮股前的90%),約讓渡10109.313萬股;而其他股東則讓渡其持有24%股票,約讓渡8541.09萬股。
按新《破產法》規定,上述權益調整方案因涉及到出資人權益調整,因此需經過11月20日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中的出資人組表決生效。
事實上,通過縮股等方式完成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早有先例。
今年8月19日,哈爾濱中院根據S*ST北亞(600705.SH)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方案,對上市公司股本從原先的97970.616萬股縮水為27433.5027萬股,調整后,股本僅為原先股本的1/54,其中,流通股股本和非流通股股東股本的縮水比例分別為64.16%和81.56%。
所不同的是,S*ST北亞縮股后還需進行股改和重組方的資產收購,這才構成破產重整方案的全部。
而對于*ST華源來說,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如獲通過,整個重組預案還要獲得監管部門和全體非關聯股東的通過,才最終決定其能完成恢復上市之路。
記者采訪了解到,通過“縮股+讓渡股權+增發收購資產”的方式,實現上市公司的破產重組,普遍被債權人和重組方接受,相對來說,這是一個兼顧多方利益的博弈結果。
具體做法則是,首先通過縮股方式使上市公司總股本變小,上市公司沒有變賣資產的基礎上,債權人一方債務則可以通過原有股東讓渡股權的方式達成諒解;此外,由于整個破產重整過程較漫長,重組方可以通過有條件受讓部分讓渡股權,獲得參與重整過程的正式身份;最終重組方通過定向增發的方式,將新的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實現借殼上市的目的。
“一般來說,采取縮股模式都是因為上市公司‘盤子’較大,而重組方再通過增發注入資產會變成巨無霸,這樣實際每股收益往往很低,所以才有縮股的做法!11月11日,一位曾操刀過破產重整的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
也就是說,破產重整完成后,由于縮股使總股本下降,注入資產每股收益的絕對值得以提高,這使上市公司二級市場估值相應提升,排除外部環境影響之下,通過公司股價的一定幅度的上漲,彌補流通股股東因為讓渡股權帶來的損失。
此外,針對債權方和重組方如何分配控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讓渡出來的約1.86億股,*ST華源清算組相關人士透露,因涉及“清償比例的設定問題,目前還沒有定論”。
上述人士同時表示,考慮到目前華源股份已嚴重資不抵債并暫停上市,只有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出資人組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并且獲得相關法院批準之后,華源股份才能避免破產清算。因此,為實現“通過資產重組恢復生產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懇請全體股東支持華源股份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