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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侯捷寧
記者獲悉,證監會日前查處兩起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案。這兩起案件均觸犯了《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并且已經達到了刑事移送的標準,因此,證監會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查處,目前公安部門已經立案,并開展案偵工作。
案例一 2001年11月到2008年7月之間,龍騰黑馬預告網的控制人趙東榮在未取得中國證監會批準證券業務咨詢資格的情況下,利用龍騰黑馬預告網和部分媒體進行廣告宣傳,吸引投資者和他合作,為投資者提供咨詢和薦股服務,投資者盈利后需要將盈利10-20%作為提成款匯到他提供的相關銀行帳戶。通過這種模式,趙東榮向北京、上海、江蘇等30個省市區約200多個投資者提供非法投資咨詢服務,累計違法所得人民幣718萬。
案例二 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在2007年9月以來,在未取得證監會批準資格的情況下與全國14家電視臺5家網絡媒體簽定協議,約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為名進行廣告宣傳,以免費診斷個股吸引投資者撥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費電話,此外還在網站上宣傳可以提供薦股短信服務。通過上述廣告宣傳,金股之王在全國各地招攬了大量的客戶,以售賣薦股軟件之名與客戶簽定協議,其后通過電話短信向客戶提供投資咨詢的建議,經查金股之王非法招攬客戶共計1千余人,非法所得高達1千多萬。
他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169條關于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咨詢業務,必須經過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規定。其行為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同時也都已構成《刑法》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并且已經達到了刑事移送的標準,證監會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針對上述的情況,證監會一直保持高壓的態勢,去年證監會對帶頭大哥777等11起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咨詢的案件進行查處。今年以來又陸續對利用網絡進行證券經營的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調查,目前查實的案件線索已移送公安部門。統計顯示,今年1-9月份,針對非法證券網絡活動猖獗的情況,證監會對40多起活動進行調查,對22起進行立案,證監會派出機構向當地公安機關移送線索百余起。
該負責人透露,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大對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案件的查處和披露的力度,同時積極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規范網絡媒體發布涉及證券市場信息的管理,從源頭上切斷非法信息傳播的渠道。
與此同時,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投資者,應警惕網絡投資的騙局,要尋求有正規資格、正規的投資渠道,注意識別非法投資機構及個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因此受騙上當要及時向當地證券監管部門、網監、工商等部門報案,并保留相關證據。
此外,該負責人也呼吁,僅靠證監會打擊非法證券投資咨詢類案件,人力執法資源非常有限,主要還要依靠地方人民政府牽頭,當地的工商、公安證監局配合,才可能及時有效地遏制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的苗頭。
資料鏈接
網上非法活動主要行為和手法如下:
通過設立獨立的網站或租用網絡空間,以主流網站的鏈接廣告吸引瀏覽者點擊進入;通過QQ群和MSN進行非法咨詢,從事非法網絡投資咨詢活動;利用投資者想先賺錢的心理,把賺錢后的盈利作為提成匯至指定銀行帳戶;與銷售軟件捆綁在一起,掩蓋其非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