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鄧贊贊 北京報道
“從這月開始,北京已經開始試行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首批作為試點的保險公司分別是中國人保、天平汽車保險以及華農財險3家公司。”11月5日,北京聯眾保險經紀一位鄧姓代理人告訴記者,“車主繳納車船稅可自主選擇這3家試點保險公司或銀行、稅務部門等其他網點繳納,與以往不同的是,倘若車主沒能提供車船稅的完稅憑證,則無法開出交強險保單。”
而保險公司之所以執行這樣的新規,源于北京地稅局和保監局10月28日聯合發出的一份文件,該文件稱,自11月1日起,車主在3家試點險企辦理交強險業務時,如果之前沒有繳納車船稅,而又拒絕由試點保險公司代收代繳的,車主將暫時無法得到交強險保單等票據。
上述北京聯眾保險代理人告訴記者,這種“先見票,再出保單”以及試點險企代繳車船稅的新規本月僅僅在人保、天平汽車保險以及華農財險實施。而其他保險公司實施新規,則要等到從12月1日起全面推廣。
新規減少“逃稅”現象
4日,記者從太平財險一位業務經理那里了解到,保監會以及稅務部門之所以聯合出新規,實施“見票出單”,最主要的一個目的還是提高車船稅的繳納率,堵塞監管上出現的漏洞。
“自從2007年實施的交強險以及車船稅捆綁收費以來,保險機構的處境還是蠻尷尬的。一方面是車主的不信任,保險機構卻要為稅務部門代收車船稅,而且也不能立即開具完稅憑證。”上述太平財險人士表示,“另外,保險機構還得應付監管層下達的完稅指標,即車船稅的代繳率要達到70%左右。”
而實施“見票出單”,也是監管層與稅務機構針對之前保險機構車船稅代繳率不高做出的一個調整,這意味著,如果車主想要繳納交強險,就必須先到指定保險公司、銀行或者稅務部門繳納車船稅,倘若沒有車船稅憑證,保險公司將無法為車主開出交強險保單,設置這么一個規則,勢必將提升車船稅的繳納率。
此外,記者了解到,監管層選定人保、天平汽車保險以及華農財險作為新規試點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這3家公司在交強險業務這塊占據了近一半的市場份額。
同時,記者了解到,新規實施后,保險機構繼續延續代收代繳車船稅也不再尷尬。
與之前的代收不同,現如今,保險公司在代收代繳車船稅后,會將具體的稅款金額打印在交強險保單上,作為納稅人本年度已繳納車船稅的證明,無需再到地稅機關開具完稅憑證,這改變了以往保單只有已收費字樣,同時還得去稅務機關開具完稅憑證的不足。上述太平財險人士告訴記者,“這一新規無疑會消除車主對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疑慮”。
對此,5日接受記者采訪的保險學者庹國柱教授認為,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在方便了廣大車主的同時,還有利于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了監管出現的漏洞。
“三方博弈”的結果
事實上,交強險與車船稅的繳納方式不斷調整,主要還是保險機構、稅務部門以及車主三方博弈的一個結果。
北京一保險經紀代理人向記者透露,由于保險機構、稅務以及車主三者的利益趨向不同,使得各自都有一定的問題存在。
一方面,車主對險企的代繳行為不信任,直接影響車船稅的繳納率;此外,一些保險公司以及經紀公司為了爭取車險業務,紛紛減免或者以贈送車船稅促銷的形式,無疑也是使車船稅的繳納率達不到監管層要求的一個重要原因。
此外,庹國柱教授認為,稅務部門和保險機構雙方在車船稅上應當達成一定的協議,即保險機構在為稅務部門代收代繳車船稅的同時,稅務部門應該給予一定的費用作為回報,因為,保險機構在代收代繳車船稅方面會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
    新浪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