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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告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CMB」)于2008年10月6日寄發給永隆銀行有限公司(「WLB」)股東的綜合收購建議文件(「綜合收購建議文件」)有關。本公告所用詞匯與綜合收購建議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除非文義另有所指)。
全面收購建議結束
CMB宣布,由于CMB并無修訂或延遲全面收購建議,故全面收購建議于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4時正(香港時間)結束,即接納全面收購建議的最后時間及日期。
于截止日期的接納水平
于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4時(香港時間),已接獲103,794,637股收購股份的有效接納,約占本公告日期WLB全部具投票權的已發行股本的44.70%。
緊接收購建議期間前,CMB或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并無持有WLB股份。計入(i)于完成時由CMB實益擁有的123,336,170股WLB股份,約占WLB全部已發行股份之53.12%;及(ii)就全面收購建議項下合共103,794,637股收購股份接獲的有效接納,約占WLB全部已發行股份的44.70%,CMB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共持有227,130,807股WLB股份,約占本公告日期WLB全部已發行股份及可于WLB股東大會行使投票權的97.82%。
除上文所述就全面收購建議的接納外,自全面收購建議于2008年10月6日開始后,概無其它WLB股份由CMB或與其任何一致行動人士收購或同意收購。
強制性收購及撤回上市地位
由于CMB已于綜合收購建議文件寄發后4個月內收購不少于全面收購建議所涉及收購股份的90%,CMB將行使香港《公司條例》第168條及附表九所賦予的權利,并按照香港《收購守則》第2.11條強制性收購于全面收購建議截止后CMB尚未收購的WLB股份(「剩余WLB股份」)(「強制性收購」)。
CMB將于2008年11月13日或之前向每名剩余WLB股份持有人發出及寄發一份通知,提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剩余WLB股份(「強制性收購通知」)。一旦寄發強制性收購通知,除非持異議WLB股東于強制性收購通知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申請,而香港高等法院認為適合就此作出命令,否則CMB將有權及有責任按全面收購建議的相同條款收購剩余WLB股份。
強制性收購完成后,WLB將成為CMB的全資附屬公司,并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6.15條向聯交所申請撤回WLB股份于聯交所的上市地位。有關撤回上市地位的時間,將再行公告以通知公眾。
持有剩余WLB股份而該等WLB股份根據強制性收購被收購的WLB股東須留意,彼等將不會收到剩余WLB股份的代價,直至強制性收購完成為止(預期不會于2009年1月19日前完成),并可能因CMB須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附表九支付或轉交該代價予WLB(WLB會將該款項存放于一個獨立銀行戶口,并以信托形式代持有剩余WLB股份的股東(彼等所持的剩余WLB股份根據強制性收購被收購)托管)而進一步延遲收取代價,WLB股東擬取得其于信托下的應得款項時,須帶備WLB股份的擁有權證明向WLB領取。
WLB股東如對強制性收購的任何方面及其影響或應采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咨詢持牌證券交易商或注冊證券機構,或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它專業顧問。
WLB暫停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
為配合強制性收購,WLB將于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至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日)止期間暫停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任何人士如欲提交WLB股份過戶文件以便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務請盡快并無論如何須不遲于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4時正(香港時間),將有關過戶文件連同有關WLB股票交回WLB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鑒于CMB擬于WLB暫停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寄發強制性收購通知,且由于WLB暫停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于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4時正后至WLB于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恢復辦理WLB股份過戶登記前之期間,WLB股東或任何其它人士提交的WLB股份過戶文件或其它文件將一律不獲受理,且無論如何不會視為有效的文件(過戶予CMB除外)。
WLB董事辭任
謹此提述WLB日期為2008年9月30日的公告。WLB董事會宣布,伍步高博士、伍步剛博士、伍步昌先生、伍步揚先生、伍尚豐先生及曾崇光先生分別辭去WLB董事之職,已于2008年10月27日起生效。
撤銷代行董事
伍步昌先生的WLB代行董事伍尚思小姐及伍步揚先生的WLB代行董事馬毅強先生,彼等之代行董事職務已由2008年10月27日起被撤銷,即由伍步昌先生及伍步揚先生各自辭任之生效日期起。
WLB董事會謹此感謝辭任的WLB董事于服務期間對WLB作出的貢獻。
暫停WLB股份買賣
WLB將向聯交所申請自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即緊接全面收購建議結束后之交易日)暫停買賣WLB股份,直至WLB股份撤銷于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