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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合肥十月十六日電(記者 吳蘭)曾被譽為“中國酒界第一人”的安徽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受賄案,今天在安徽宿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王效金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違法所得五百零七萬人民幣、六十七萬余美元、五萬多港幣予以追繳。
王效金,曾擔任原亳縣古井酒廠廠長、亳州古井酒廠廠長等職務。案發前,王效金擔任亳州市政協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兼總裁。
法院審理查明,一九九一年十月至二00七年三月,王效金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原材料采購、合股經營、企業收購、企業經營、資金拆借、廣告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或承諾謀取利益,收受四川“君樂”酒廠廠長李宗義、北京市龍俊廣告有限責任公司潘學清等賄賂共計五百零七萬人民幣、六十七萬余美元、五萬港幣。以行賄行為發生時的外幣兌換人民幣匯率折算,受賄總額達一千多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效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賄賂達千萬,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王效金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回涉案贓款,確有悔罪表現,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判處王效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宣判后,被告人王效金當庭表示慎重考慮后再決定是否上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