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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階段的農村改革過程中,中央負責把握改革方向、全局統籌,同時賦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權,讓地方因地制宜地選擇分類改革的進度和方式
——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韓俊
■專家點評■本報記者 李慧蓮 李小千
在國內研究農村問題的專家中,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韓俊不僅勤奮而且成果卓著,在業內、社會上頗有影響,經常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國家有關“三農”方面的政策制定。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三農問題將是主要內容。在這個背景下,韓俊如何評價山東農村改革發展的30年?對我國下一步農村改革有何展望?從山東采訪回來后,記者采訪了他。
山東貢獻:為各地提供了許多可以直接復制的經驗
中國經濟時報:您如何看待山東農業過去30年的成績單?它對中國農業的貢獻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韓俊:作為一位農村問題研究者,我一直關注著山東農村改革發展的進展。山東省從1978年開始推行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到1984年全面普及,農村第一步改革過程中山東并沒有領先。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我國農村改革從生產領域拓展到流通領域,進入農村商品經濟全面發展的新階段。此時,山東在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方面開始領先,對全國貢獻了“新思維”,這就是農業產業化這一嶄新思路。早在1993年初,濰坊市就率先提出了“確立主導產業,實行區域布局,依靠龍頭帶動,發展規模經營”的思路。同年,在總結濰坊市經驗的基礎上,山東省提出了按產業化發展農業的思路,產生了極大反響。1996年,山東這一提法和思路開始進入中央決策。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的機制,推進農業向商品化、專業化、現代化轉變。
我注意到,山東對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探索沒有停止,省里提出,一手抓龍頭企業帶動,發展精深加工,拉長產業鏈條,一手抓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這是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經營體制創新和發展現代農業之路。山東的這種創新性思路和實踐,為各地提供了可以直接復制的經驗,為我們的理論研究提供了豐富的養料。這種超前探索已經結出豐碩成果:目前,山東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加工企業數量、銷售額排第一位;農產品出口連續7年增幅在20%左右,占全國的四分之一。
山東對全國農村改革的另一個主要貢獻是鄉鎮企業產權改革。淄博市是全國最早開始對鄉鎮集體企業存量資產進行折股量化的地區。1984年,該市周村區的長行村將本村250萬元集體存量資產折成股份,量化給了個人,比全國鄉鎮企業改革提前了10年。早在1987年,周村區就被確定為國家鄉鎮企業制度建設的改革實驗區。如果說,農村大包干的改革發源于安徽和四川,說鄉鎮企業產權制度的突破始于周村,應該是貼切的。山東諸城在鄉鎮企業產權改革方面步子邁得更大,其特點是:先出售后改制,內部職工持股。諸城對集體企業的產權作了初始界定后,屬于鄉鎮或村集體的凈資產可以出售給企業職工。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鄉鎮企業產權改革迅速在全國推開,這其中有山東的貢獻。
進入新世紀,山東在農村體制創新方面也有不少創新。例如,諸城市全面推進農村社區化服務建設,提出打造“農村2公里服務圈”,建立了靠近群眾的農村公共服務新機制;青島市探索建設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致力于使農民工獲得與城鎮職工完全同等的地位;萊蕪全面推進城鄉一體化,探索以城帶鄉、新農村建設與城鎮化互促共進的體制創新;臨沂積極探索發展新型農村社會化服務主體;等等。相信今后山東在農村改革發展方面也會出經驗、結碩果、出思路,對全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山東啟示:強化理論創新,強化統籌協調,形成推進農村改革的整體合力
中國經濟時報:您認為,山東農村改革開放30年走過的道路對全國農村改革發展有何啟示?
韓俊:反思山東的農村改革,我覺得一條主要啟示是:農村改革要有個新的局面,必須強化理論創新,強化統籌協調,形成推進農村改革的整體合力。過去30年,山東在推進農村改革方面,不僅勇于探索,也善于總結、提煉,一批本土的農村問題專家脫穎而出。推動全國農村改革形成新局面,需要研究新情況,解放思想,形成指導農村改革的系統理論。
農村改革涉及面廣,具體職能分散在農業、林業、水利、財政、發展與改革、商務、科技、環保等政府部門。從過去經驗看,一些改革推進快,與建立部門間有效的協調機制有關。如農村稅費改革,從試點到取消農業稅,只用了很短的時間。由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辦這樣一個跨部門的獨立機構全面負責,統籌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形成強有力的推進改革的合力,這是稅費改革順利推行的重要保障。有些改革進展不順利,與部門之間協調性不夠直接有關。推進農村改革,單靠任何一個部門的力量都難以實施。下一步農村改革不僅僅是農口部門的職責,各部門,特別是宏觀管理、基礎產業和公共服務部門要樹立城鄉統籌發展的意識,增強服務和支持農村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新階段的農村改革,各地差異性很大,改革需求不一致,新階段指導農村改革的方法和推進改革的方式也要改變。應堅持分類指導,全局穩妥推進,局部勇于突破。在改革過程中,中央負責把握改革方向、全局統籌,同時賦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權,讓地方因地制宜地選擇分類改革的進度和方式。在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民基本權益保護和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等問題上,要明確基本的政策“底線”。
“三農”未來:不能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必須重點解決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體制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
中國經濟時報:您認為,中國農村未來的改革發展之路該如何走?
韓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這是新階段做好“三農”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構建城鄉統一的社會經濟制度體系,是今后深化農村改革的基本目標。從農村內部來講,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培育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建立符合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
改革以來的實踐表明,在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如果不統籌考慮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如果不改變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不僅會對擴大內需、繁榮市場、實現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形成制約,而且對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也將帶來負面影響。
我認為,從根本上解決現階段的“三農”問題,不能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必須重點解決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體制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改革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城鄉分治的各種制度,減少農民,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使城市和農村緊密地聯系起來,充分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和農村對城市的促進作用,實現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