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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論
財政部擬定的可能超過1000億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日前已上報國務院待批。該方案最大亮點是全額抵扣、全行業轉型,方案建議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9月3日《21世紀經濟報道》)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進,生產型增值稅的弊端逐漸顯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進而形成了對經濟發展的“障礙”。所謂增值稅改革,就是要實現由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即通過改革以“擴大抵扣”和“增量返還”的方式讓利于企業,鼓勵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動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的更新換代。
我國在增值稅轉型改革上醞釀已久,自2004年9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文啟動在東北老工業基地“三省一市”的8個行業開始試點至今已經快有4年整;試點范圍也逐漸擴大到中部六省26個城市;今年內蒙古東部五盟市和四川汶川大地震受災嚴重地區又先后被納入到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范圍。
決策層之所以對于增值稅全面轉型如此謹慎,一方面是由于增值稅堪稱“中國第一大稅種”,每年來自國內的增值稅收入占到全國稅收總收入的1/3強,如果再加上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收入,幾乎接近全國稅收總量的一半;全面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也有可能會引發和加劇宏觀經濟過熱的現象,這種擔憂是使增值稅全面轉型步履蹣跚的另一個原因。
但從近些年我國財政經濟的實際狀況來看,不僅財政收入保持了持續高速增長的態勢,進入下半年后,我國宏觀經濟增長開始出現逐步放緩的勢頭,財政收入也有“沖高回落”的跡象,在經濟存在下行風險的情況下,下半年減稅方向不應改變,而國家也有能力支持財政適度擴張。
□黃梔梓(湖北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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