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楊瑞法
利樂(中國)公司總裁李赫遜近幾個月很忙,而其中最讓他操心的是,中國的《反壟斷法》8月1日就要正式實施,作為世界著名的液態食品加工和包裝系統生產商,利樂在中國的經營政策和策略也因此要做適當調整。
利樂1979年來到中國,截至2007年底,利樂在中國的包材銷量達280億件,占利樂集團包材銷量的10%,中國成為利樂集團最大的市場之一,而它在中國的累計投資已超過26億元人民幣。
近年來,利樂屢被質疑擁有市場支配地位,是中國無菌紙包裝市場的“壟斷者”。
利樂在無菌紙包裝這個細分市場占有領先位置。截至2007年底,利樂的無菌紙包裝在整個液態乳品類包裝中占有24.2%的市場份額。其中,在純牛奶包裝中占40%的份額,在其它液體乳品市場占17.4%的份額。但在軟飲料類包裝市場,利樂的占有率僅1.6%。
利樂如何看待過去它在中國市場的經營行為?《反壟斷法》的實施會對利樂在中國的經營帶來哪些影響?利樂將如何應對這部經濟憲法的實施?7月30日,本報記者就上述問題專訪了李赫遜。
《21世紀》:據了解,早在幾個月前,利樂公司已在管理層中對《反壟斷法》進行了學習和討論。利樂為何如此重視這部法律的出臺?
李赫遜:其實,早在一年前,這部法律誕生后,我們就開始了對它的學習和研討。我們覺得《反壟斷法》的出臺對利樂是一件好事。如果我們在中國做得不成功,《反壟斷法》大概對我們一點影響都不會有。
利樂近30年前把它發明的無菌紙包裝帶到了中國,但那時好比到一個不穿鞋的國家去賣鞋,我們是到一個幾乎不喝牛奶的國家來賣牛奶包裝。所以我們一直在耕耘。直到2000年,也就是利樂進入中國20年后,這個市場才開始快速發展。
我們感恩于中國乳業的發展,因為在促進這個行業發展的同時,我們自己也受益很多。現在中國經濟發展到了一個更高的平臺,需要更多的相關法律出臺,既然我們處于無菌紙包裝行業領先地位,《反壟斷法》自然會對我們有約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中國企業公民,利樂愿意接受這樣一部“經濟憲法”。
《21世紀》:目前,利樂在中國液態食品包裝領域占有多大市場份額?是否已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有人說,利樂是中國無菌紙包裝市場的“壟斷者”,你是否同意這種說法?
李赫遜:利樂是中國液態食品包裝市場的領先者,但不是壟斷者。液態食品的包裝材料有多種選擇,利樂只是在無菌紙包裝市場占有較大份額。但即使在這個領域,利樂也不具備支配市場的能力。早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前,我們所在的競爭市場就已經逐步開放,在無菌紙包裝領域,其他跨國公司已經進入,他們做得很成功,發展速度遠遠快于利樂。國內企業也有投入,他們的市場份額快速增長,而我們的市場占有率卻在慢慢地下降。
《21世紀》:《反壟斷法》的實施,對利樂在中國的生產和經營有什么影響?利樂在中國的經營政策會做哪些調整?這些調整是否會削弱利樂在中國牛奶包裝市場的領先地位?
李赫遜:影響肯定有,但不能說是負面的。利樂是一個有長遠眼光的企業,也是一個適應能力很強的企業。《反壟斷法》的出臺,是對我們適應能力的一種考驗,它將推動利樂更注重發展強項,促使我們在技術研發、客戶服務、市場開拓、系統配套等方面做得更好。
我們的經營將“有所變,有所不變”。事實上,多年來,隨著中國乳品飲料行業的發展和客戶需求的變化,利樂一直在價格、銷售、售后服務、客戶管理等業務執行方式上進行調整。但是利樂為客戶提供系統化解決方案的經營模式仍將保持。而由于我們在成本控制、生產效率、人才培養等方面做了長期準備,使我們有能力進行一些策略的改變。
《21世紀》:《反壟斷法》實施后,利樂的競爭對手有可能在市場競爭中處于相對有利的地位,你如何看待這種變化?在新形勢下,利樂能否在市場競爭中繼續保持優勢?
李赫遜: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但《反壟斷法》第一使行業競爭更加規范,第二能給客戶和消費者帶來好處。過去幾年中,因為原材料和原油價格上漲,利樂的成本不斷增加,但我們客戶享受到的價格反而在降低,就是由于市場競爭發揮了作用。我們的競爭對手非常有規模,他們不斷增強的競爭力是我們不斷發展的推動力。《反壟斷法》是競爭的催化劑,它對整體市場有利,也會促進我們做得更好。
作為這個市場的技術領先和經營領先者,我們一定要跑在前面,就好像一個馬拉松選手,應該知道如何運用好他的體能,發揮自己的長處,在最適當的時候發力。
《21世紀》:《反壟斷法》實施后,利樂是否會減緩在中國投資?下一步,利樂在中國還有哪些新的發展計劃?
李赫遜:絕對不會。只要有市場,利樂一直都會投資。我們非常愿意投入,與中國市場共同發展。我們的呼和浩特工廠正在建設之中,如果有必要,我們會在那里增資。我們在呼和浩特和昆山的工廠都留有增資擴產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