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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系和親生父母子女間的關系基本相同,收養是一種擬制血親關系的行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養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種委托代養行為。寄養不發生父母子女關系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