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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醞釀多時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昨日正式出臺,人們所擔心的“老鼠倉”以及基金專戶理財中可能發生的利益輸送等行為將受到明確的制度約束。
“嚴禁直接或者通過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資組合之間進行利益輸送。”指導意見對包括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社保組合、企業年金、專戶理財等在內的投資組合做出了明確規定。
與以往主要關注股票二級市場公平交易不同,此次頒布的指導意見把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圍擴展到所有投資品種,包括一級市場申購、二級市場交易等所有投資管理活動,同時還包括投資授權、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業績評估等各個環節。
根據要求,基金公司應該通過建立合理的投資授權制度,降低投資經理利益輸送的能力;通過建立系統的交易方法,保證各投資組合交易決策的客觀性和獨立性,降低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指導意見還強調基金公司的內外部監督,要求建立公司內部報告和外部信息披露制度,使其進行利益輸送和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動機降到最低。
近年來,基金經理建“老鼠倉”為自己牟取私利的情況時有發生。原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及南方成分精選基金經理王黎敏、原上投摩根成長先鋒基金經理唐建,借用直系親屬及第三方的賬戶買賣股票牟利,雙雙被中國證監會處以終身市場禁入的行政處罰。
去年11月,證監會頒布基金專戶理財辦法,由于基金公司可以從專戶理財分成,人們更是擔心一些基金公司可能利用公募基金為專戶理財客戶賺取更多收益。
對此,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頒布指導意見旨在完善基金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保證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得到公平對待。去年頒布的基金公司專戶理財辦法規定了公募基金業務和專戶理財業務之間的物理隔離制度,指導意見對此進行了細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