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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巧用“老娘土”再造優質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8:50 經濟參考報
浙江省余姚市在新征用地建設中,嘗試剝離表土再造耕地,為解決土地平衡“征優補劣”,保護優質良田,探索了一條較有效的途徑。 近年來,余姚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較快,對土地的需求量較大,僅從1998年以來新一輪的土地建設中,余姚市即占用建設用地達5萬余畝。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占用的土地需要動態平衡,為此,余姚依托瀕臨杭州灣的優勢圍墾造田,把3萬畝的海涂逐步建設成為農田,與此同時余姚通過整理改造荒山、邊坡雜廢地,新增耕地2萬余畝,盡可能做到了土地征用的動態平衡。 “但是新開發整理的土地普遍面臨的突出問題,就是土地的肥力嚴重不足,農作物成活率不高、產出低。”余姚市國土局局長吳曉明說,換言之,就是以往耕地的“占補平衡”,只是統計數量的平衡,沒有真正達到質量的平衡,這在全國是一個普遍現象。 為提高新增耕地的質量,近年來余姚也采取了多方措施,其中一條就是利用河道、河塘疏浚和水利設施改造,挖掘河泥、塘泥,用于改良新增土地,但是這些淤泥與新土混合后也需要一段成熟過程,并且數量有限。為解決這個矛盾,余姚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中發現,目前在建設中許多優質耕地被填埋,甚至作為垃圾廢料倒掉,造成嚴重的土地資源的浪費。于是,從前年開始,余姚嘗試開展表土剝離,巧用“老娘土”,再造優質耕田,成效非常明顯。 據介紹,余姚關于表土剝離有這樣幾個做法,一是政府出臺文件規定,凡是新批建設項目用地,包括住宅占用耕地的,其耕作表土一律由政府回收;二是在拍賣建設土地項目時,要把耕地表土處理列入掛牌的范圍,建設用地單位在辦理用地項目許可證時,應交納每畝1萬元的耕作成剝離的保證金;三是如果用地單位不愿或無法進行表土剝離,則由有關部門組織施工隊代為實施,所需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四是表土剝離完成后,由土管部門組織驗收,出具證明,建設用地單位方可辦理項目施工許可證。 余姚表土剝離最先試點的臨山鎮人均土地面積僅有0.8畝,可謂寸土寸金。鎮黨委書記茅建剛說,剛好我們鎮政府回收了4個原來礦山開發的廢雜地,我們以此為突破口,組建了一個土地開發公司,把高低不平的礦山炸平,石頭運到海邊去圍海造田,剩下的平地先鋪上30厘米的普通泥土,再把30厘米的表土均勻地覆蓋上面,修好灌溉渠道,這樣原來的廢雜地很快就成為了高產肥沃,旱澇保收的優質良田。 以前造地從生地變為熟地一般需要20到30年的時間,而用“老娘土”覆蓋,當年建成當年就可以發揮效益,因此很受農戶歡迎。政府還在土地整理中,就有不少農戶紛紛報名,要求承包這些土地。記者在臨山鎮嶺南村旁恢復后的農田上看到,以前廢棄的礦山荒地,現已種滿了油菜、玉米等作物。一位叫陳百林的農戶告訴記者,他在這3畝復墾地上種了大豆,年收入達4000多元。 據悉,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已提出,要在全省大面積推廣余姚市的經驗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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