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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勞動合同法攪動民營企業招工變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7:30 經濟參考報
“最近不少企業請我去講用工的法律問題,也有員工打電話咨詢加班工資。這是過去沒有的現象。”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宗偉對記者說。 廣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近日在福建沿海民營企業眾多的泉州、廈門等地采訪發現,這部新法對民營企業傳統的用工機制帶來的沖擊開始顯現。業內人士表示,新法使用工企業人力成本大幅提高,民營企業過度依賴廉價勞動力的發展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勞動密集型企業新一輪的優勝劣汰正在到來。 劉宗偉所在的泉州市,是福建省民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全市擁有各類市場主體13萬多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近5000家。紡織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飲料等傳統產業的繁榮,使泉州吸納了近300萬外來工,成為福建省最大的外來工聚集地。 2月22日,記者來到國內最大的運動鞋生產基地——晉江市陳埭鎮,隨處可見的招工廣告和路邊的招工攤位顯示,企業用工緊缺的形勢依然。在該鎮新落成的勞動力服務中心,二、三樓一共布置了近300個招工攤位,或許是農民工返城高峰期尚未來到,前來找工的農民工并不多。一家鞋廠的招工負責人劉勁戲說,“找工的沒有招工的多”。 長時間加班且沒有加班工資,這在民營企業中十分平常,但按勞動合同法對加班所作的規定,企業必須向工人支付加班工資。記者采訪發現,用工企業已經想出了既不增加人力成本、又不違法的應對之策。“我們把單價調低,再按國家法定的額度支付加班費,但總工資并沒有增加。”一家企業的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過去干一小時可掙六元,一天干10小時掙60元,現在我們按一小時五元來定工價,八小時內五元,加班一小時雙倍工資10元,一天干10小時還是60元。由于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大大低于普遍的工資水平,也就不會出現與最低工資抵觸的問題。 雖然記者在晉江市勞動力服務中心的信息發布屏上發現,招工企業承諾的月工資普遍在1000至2500元之間,高級車工甚至達到3000元,年齡也放寬到20至45歲。但據泉州市的最新統計,今年全市尚缺工18.2萬人,企業間的招工競爭將十分激烈。“我們去年12月就漲了一次工價,上漲幅度超過10%,就是為了吸引老工人節后回來”,位于廈門同安工業園的季節風科技公司人力資源部主任彭靜說。 除了工資的剛性上漲,勞動合同法還迫使企業在保險等方面為工人承擔更多的支出。按規定,企業用工必須辦理工傷、醫療、養老、失業和生育等五大保險,在福建省,這五大保險的保費大約占到了工人工資總額的39%,其中由用人單位支付的是29%左右。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工人月工資為1000元,企業就要支付近300元的保險費。但記者了解到,除了在管理人員中比例相對較高外,為一線工人辦齊各類保險的比例甚低。 “新的法律規定雖然無法一下子嚴格執行起來,但總的趨勢是越來越緊,過去一年半載發次工資現在不行了,條件好的企業大量投入改善職工福利,給員工做保險,工人一下子就吸引過去了,沒有競爭力的小企業就只好淘汰了。”陳埭鎮一家企業的老板林樹農說。記者了解到,春節前泉州市已有多家企業主因資金困境而欠薪逃逸,最終靠地方政府先為代償才沒有釀成更大的問題。 在有企業將勞動合同法帶來的經營成本大幅上升視為危機時,也有一些企業視之為一場轉機。季節風科技公司負責人肖清江說,工人是企業利潤的創造者,通過法律的手段強制提高工人待遇,短時間內會給不少企業帶來沖擊,但就長久來說是件好事。“不適應的淘汰了,適應了就會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市場也會更規范。” 作為一部促進和諧用工關系的新法,勞動合同法給工人帶來的不僅有利好也有約束。來自重慶大足縣的農民工黃宗兵就說,民營企業里不少工人的合同意識不強,想走就走想來就來,讓企業非常頭痛。“企業用工要守法,工人打工也應該守法,雖然個人認為全面執行起來一時還有難度,但這部法律意義還是很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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