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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開始“清理優化”發電企業職工股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5:46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九日電(記者 趙建華)中國國資委周三發布消息稱,那些在電網企業達到一定級別的職工,今后將被禁止擁有當地電網范圍內發電企業的股權,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的。 地、市級電網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省級以上電網企業的電力調度人員、財務人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都在禁止范圍之內。這些人先前擁有的發電企業股權,官方責令,在一年內全部清退或轉讓,發電企業可以優先回購。 不在禁止擁有范圍內的其他職工,今后也不能增持當地電網覆蓋范圍內發電企業的股權,自愿清退或轉讓已持有股權的,發電企業可以優先回購。 存在電網企業職工持股行為的發電企業,官方要求其披露電力交易信息,接受監督檢查。 官方介紹說,此前由于缺乏統一規章制度,出現了一些問題。如職工投資行為不規范,電力交易不公平,成本分攤不合理等,造成國有企業利潤轉移和國有資產流失。電網企業職工持有發電企業股權,可能產生不正當的關聯交易,造成不公平競爭。 官方責令各地規范電力調度秩序和交易行為,維護公平競爭。違反規定者,將受到懲處。 除了電力企業外,其他國有企業職工投資持股也存在著類似問題。據悉,目前中國正在制訂針對國有企業職工投資行為的規范意見,很快就將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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