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應及早轉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0:54 21世紀經濟報道
王東京 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 2008-3-173月5日,溫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增值稅即將轉型。好消息,我舉雙手贊成。增值稅在我國開征時間不長,即便從國際范圍看,也僅存在半個多世紀,和已有200年歷史的所得稅比,無疑是后起之秀。然而后生可畏,50多年來,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采用了增值稅,并逐漸成了財政收入的大頭。那么增值稅究竟有何魔法,能受到世人如此青睞? 要答此問題,還得從營業稅說起。假如造一輛汽車,甲企業做車身是強項,乙企業生產發動機有絕活,丙企業制車橋有拿手戲,丁企業則集眾家之長專事組裝。若政府現在要征收營業稅,那么甲、乙、丙三家企業把零部件賣給丁廠,要繳一道稅,而丁廠組裝成整車銷售,還得再次交稅,這樣一臺汽車,事實上就被征了兩道稅。要是四家企業的老總稍加聰明,定會坐下來,商談合伙的事。 但真要合伙,問題就來了。比如以資本為紐帶,把大家捆在一起組成母子公司,讓錢多的做母公司,錢少的為子公司,想來應無異議。可既是母子公司,就得分開交稅,大家湊在一起過日子,卻沾不上好處,何苦來哉?若合為一個總廠,彼此稱兄道弟,這樣稅可少交,可兄弟里面誰當老大?賺的錢如何分?大家都身懷絕技,誰也不服誰,往往談不攏,結果,只好"小而全",所有的活兒自己干。沒有專業分工,提高效率當然無從可談。 針對營業稅的弊端,1954年,法國政府第一個宣布使用增值稅。何謂增值稅?顧名思義,增了值,即征稅,征稅對象就是買進賣出的差額。如丁廠組裝汽車,賣出去多少錢,進零部件花了多少本,進出兩抵,剩余部分要納稅。增值稅一出場,就博得了陣陣喝彩。與營業稅相比,增值稅最大的好處就是給分工解了套。而分工的重要性,亞當·斯密在其經典名著<國富論>里已經講得明白,這里不再說。 增值稅在法國一炮打響,很快便風靡全球。不過,盡管今天眾多國家采用了增值稅,但不同國家,對增值稅應稅額的界定卻五花八門。比如對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所花的錢,是否允許在稅前扣除,各國做法就大不一樣。這就使增值稅逐步分野,出現了三種類型: 第一類,消費型增值稅。此類增值稅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額時,將購入的固定資產價值一次性扣除。這一做法,站在全社會的角度看,其實就是對生產資料不征稅,只對消費資料征稅。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目的是要把好處留給那些進行設備更新的企業,以鼓勵大家去進行技術改造。 第二類,收入型增值稅。此類增值稅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的折舊部分,增值額相當于國民收入,這就是"收入型"的含義所在。按此征稅,企業不再享有提前補償的優惠。 第三類,生產型增值稅。此類增值稅只允許將采購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扣除,固定資產則統統要重復征稅。我看到的資料,目前發達國家一般都選擇消費型增值稅,拉美和獨聯體的一些國家則相中收入型增值稅,而只有我國和印尼才使用生產型增值稅。 我國何以要選擇生產型增值稅?依我之見,這恐怕與國家當時的財力、經濟背景有關。開征增值稅之初,國家財力并不像現在寬裕,日子過得捉襟見肘,這樣,政府就自然想多收些錢。而生產型增值稅,應稅額扣除少,稅基寬,對政府來說是正中下懷。再有一層,那就是過去出現過的幾次經濟大波動,幾乎都與投資過熱有關,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重復征稅,可對過熱的投資澆些冷水,降降溫。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今非昔比,當前國內產業結構正面臨優化升級,固定資產更新不可避免。可生產型增值稅不僅不能對此快馬加鞭,卻反倒落井下石。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企業哪能輕易更新設備?還有,當下政府擴大需求,要靠消費、投資、出口等三駕馬車同時拉動?缮a性增值稅與消費型增值稅相比,令企業稅負相對重。稅收擠占利潤,價格調整空間自然要收窄。 價格歷來是企業競爭的殺手锏,若價格居高不下,消費者不愿掏錢,消費需求上不來,產品就得滯銷。產品賣不動,利潤又薄,企業無利可圖,投資需求便會萎縮。消費與投資發力不足,指望"出口"也不成。按照WTO的規則,出口國可對出口品免征或退還已征間接稅,其中大頭則是增值稅,各國政府都在這上頭做文章?晌覈虿捎蒙a型增值稅,退稅力度用到頭也不及國外,這樣勢必影響國內企業的競爭力。 現在看來,生產型增值稅轉型而改征消費型增值稅,這不僅能給"三駕馬車"助力,對資本與技術密集型企業,同樣也是福音。當下的問題,是增值稅一旦轉型,財政是否承受得了?的確,全國每年6000多億元的固定資產設備購置,按17%的增值稅率計算,將少征1000億。不過,還有一筆賬:投資增加,增值額也會增加;企業效益提高,利潤也隨之增加,從而增值稅和所得稅將有所增加。兩相沖抵,短期內孰得孰失不好說,不過從長遠看,利大于弊可確信無疑。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