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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公證也可委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4:12 南方都市報
讀者王先生:我在2004年和前女友共同買了一個房子,當時每人出了一半首期款,后面的裝修和月供都是我付的。后來分手了我把首期款還給了前女友并做了律師公證,前女友也做了全權委托公證給中介賣房子,但公證期在今年7月份就要過期了,女朋友也在外地不愿過來配合。現在市場不好,我要是直接賣了就賣少了價錢,而且還要交不少稅費。但是讓女友贈與給我,之后再賣又怎樣呢? 黃金樓市: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霍靜認為,如果要贈與,那么一般要雙方到公證處一起辦理贈與公證,當然如果有委托也是可以的。不過一般的全權公證委托不會包括贈與,所以只能讓他前女友辦理,而前女友不配合,這就比較麻煩。雖然贈與時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但贈與后再出售的話要全額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一般不推薦。 本報記者 魏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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