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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新政實施 民營油商脫困尚待保量協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5:37 華夏時報
王冰凝 3月3日,“合理向民營成品油企業供油”,終于以通知的形式由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 按照新政策,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集團今后有責任向非公司所屬的民營油企供油,條件是供需雙方需簽訂長期供貨協議,價格由供需雙方在國家規定的實際零售價格基礎上倒扣5.5%-7%。 業內分析,新政策擊破壟斷行業冰山一角,給民營企業預留利潤空間的同時,卻并未涉及民營企業一直呼吁的油源供應量的問題,未來民營油企欲向中石油、中石化購買油源,或仍將存在操作難度。 民營油企寄望獲利 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合理確定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用油價格。其中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對民營批發企業供應的成品油價格,由雙方在按國家規定確定的實際零售價格基礎上倒扣5.5%至7.0%之間協商確定。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供系統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發價格,繼續執行國家規定的按實際零售價倒扣不低于4.5%的規定,合理定價。 通知還要求,所有成品油經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嚴禁違反規定擅自提價。這意味著,民營加油站至少留有了4.5%的利潤空間。 “按照5.5%-7%的折扣率計算,民營企業將不會再備受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倒掛之苦,每噸成品油差不多能有100元左右的利潤空間。”東北一成品油批發企業主指出。 未保量留下操作難度 《通知》盡管嚴格規定了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價格,但卻沒有如民營企業所愿,國家通過政策方式每年為國內民營油企保障一定量的成品油。 通知僅明確,所有民營成品油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必須按照商務部的有關規定,依法取得經營資格,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民營批發企業應當與零售加油站簽訂長期穩定的供油合同,并經由所屬加油站和已簽訂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會銷售成品油。民營零售加油站可以選擇與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所屬批發企業,或者具備資格的民營批發企業簽訂長期供貨合同。 同時,《通知》要求合理向民營成品油企業供油。中石油和中石化兩集團公司負責向簽訂長期供貨協議的民營批發及零售企業供油。供需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條款。對民營批發企業向其所屬加油站和已簽約零售加油站以外銷售的,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可以相應核減供油數量。 “當然,這已經敲開了冰山一角。只要民營油企可以和兩大集團簽訂長期供應合同,油源得到保障就有了可能性。”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專業委員會(下稱中商石油)趙友山指出。 趙友山同時指出,因為政策沒有保障具體的量,進一步的執行和操作顯得尤為關鍵,目前中商石油也在考慮如何進一步和兩大集團協調政策,以使得資源問題得到真正落實。 而中商石油另一位負責人則告訴記者,能否獲得穩定油源是民營油企絕處逢生的決定因素,不然即使有了優惠價格但拿不到油源也是白費,但讓政府從政策上確定油源供應量,短期內不太現實,但民營企業也在努力,希望通過這個政策找到下一個突破口。 記者致電中石化,相關負責人表示會嚴格按照政策執行,至于量的問題還要進一步和民營企業談。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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