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與稅源一致性的國際經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4:20 第一財經日報
歐盟:稅源地原則推進增值稅改革 2008年2月,歐盟增值稅改革方案正式通過。根據這套改革方案,今后對歐盟范圍內的部分商業活動將不再由服務商所在國征稅,而改由發生實際服務消費的國家征收,這些行業包括餐飲、文化、體育、科研、教育、電信、廣播電視和電子商務等服務。歐盟增值稅改革方案確定了這些行業的稅收來源地原則,這項改革在歐盟討論了5年,雖然矛盾很多,但堅持方向不變,在2007年12月最終達成一致。 美國: 零售稅和企業所得稅均稅源地原則 美國各州的零售稅由各州立法并征收,天然地適用稅收歸屬與稅源的一致性。而在處理公司跨州經營應稅所得分配問題時,所體現的一個核心思想,就是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對公司在該地區取得的收入擁有征稅權,而并不是只有公司法人注冊地才能對其征稅,從而保證了稅收收入歸屬與稅源的一致性,維護了所得來源地的稅收利益。美國在制度上制定了“州際稅收協定”。另外州際間稅收矛盾和沖突難以避免,為此美國在州與州之間建立了稅收協調機制,主要包括地區合作協議、跨州稅收委員會(MTC)、稅務管理者聯合會等等。 阿根廷:省際多邊協議適用稅源地原則 阿根廷存在稅收與稅源背離問題的主要是省級政府征收的營業稅。營業稅是阿根廷各省級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營業活動一旦跨省,即可能產生營業稅收入與稅源背離的問題。為了解決該問題,阿根廷形成了一套獨特的處理辦法,即通過各省間的多邊協議實現營業稅省際分配,其基本規則是,營業稅收入50%按銷售收入比例分配,50%按成本費用比例分配,所謂比例即是在某省的銷售收入占其總銷售收入的比例。各省稅務局如果就分配有爭議,需交由按照多邊協議專門設立的委員會進行處理,委員會就爭議問題進行裁決,并實行多數決定。 巴西:聯邦參議院決議適用稅源地原則 巴西存在稅收與稅源背離問題的主要是州政府征收的商品服務稅,巴西通過聯邦參議院的決議來解決該問題,決議規定,當商品由一州銷往另一州時,商品服務稅一部分在生產地征收,一部分在目的地征收;生產地征收后再由目的地征收剩余部分,總的征收稅率不超過18%或19%。決議亦規定分配的稅率:從富州到窮州,前者稅率為7%,后者為12%;從富州到富州,前者為12%,后者為7%;從窮州到富州,前者為12%,后者為6%。按富州、窮州規定不同稅率,基本精神是窮州多得,富州少得,以平衡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至于哪些州是富州,哪些州是窮州,由巴西聯邦法律確定。(本報記者徐以升、實習記者鄒佳洪整理) 徐以升 鄒佳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