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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外投資應更陽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4:20 第一財經日報
“中國對外投資的情況應該要更陽光一些。”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大終身教授黃澤民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他認為,投資當然允許失敗,特別是那些短期的賬面浮虧。但問題并不在于投資的浮虧問題,而是主權投資應該要從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等角度來進行審視。 “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包括許多國有上市銀行在海外的投資按照什么樣的程序、是否合規都不甚明了。我建議主權投資應該受到廣泛的監督。”黃澤民說。 他表示,我國主權投資的資本主要是依靠我國低成本的勞動力和資源,再對外進行出口,換來外匯。因而,其中的投資成本實際上非常大。 此外,他認為,此次次貸危機給中國金融市場帶來一個教訓就是,要特別注意防范金融風險的問題,而且也不能全面照搬美國的金融發展模式。 黃澤民表示,這些年來,我國在發展金融市場之時,學習了美國較多的經驗。但從次貸危機來看,美國金融市場的風險管理問題實際上是建立在微觀經濟領域上的。 顏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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