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一五”規劃》發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7:42 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央行日前發布了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共同制定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一五”規劃》,該規劃主要闡明“十一五”時期我國金融業發展改革的指導原則和主要目標,明確了下一步我國金融工作重點。 《規劃》提出,要以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創新金融產品,不斷滿足經濟社會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金融需求。進一步推進金融業市場化改革,構建以市場為主導的金融創新機制。完善調控機制和服務功能,更好地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宏觀調控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幣值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協調發展。進一步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健全產權制度和股權結構,加快轉換經營機制。進一步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顯著增強我國金融業實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優化金融結構,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和城鄉、地區金融布局。進一步健全金融法制,依法強化金融監管,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金融業安全高效穩健運行。 《規劃》指出,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改革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如國際收支不平衡,流動性過剩矛盾突出;利率和匯率形成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金融體系不健全,結構不盡合理,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相對滯后,直接融資比重低,城鄉、區域金融發展不協調,對“三農”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相對薄弱;金融創新能力和競爭力不強,運行效率不高;金融企業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有待進一步提高,經營機制尚未根本轉變;金融法制和監管還需完善,金融業發展的信用環境有待改善。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