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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準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2:57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今日獲悉,《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已獲國務院批準實施。這意味著,廣西沿海地區將正式作為一個經濟區來統籌開放開發,并將建設成為“重要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區”。 據了解,此次獲批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處于北部灣頂端的中心位置,主要包括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等四個市。按照國家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規劃理念,把北部灣經濟區劃分為城市地區、農村地區和生態地區三類,各占北部灣經濟區總面積的9%、56%和35%。其功能定位是立足北部灣、服務“三南”(西南、華南和中南)、溝通東中西、面向東南亞,成為帶動、支撐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高地和開放度高、輻射力強、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重要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區。 規劃同時提出,經過10到15年的努力,把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成為我國沿海重要經濟增長區域,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其中有幾個明確目標:一是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到2020年,人均生產總值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經濟總量占廣西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二是經濟結構更加優化,現代產業基地、區域新能源發展和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基本形成。三是開放合作不斷深入,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區基本建成。此外,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馬飚介紹,規劃中,國家明確將給予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五方面的支持,包括綜合配套改革、重大項目布局、保稅物流體系、金融改革、開放合作等。(22A4) 記者: 【記者張文德21日南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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