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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下月執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02:18 中華工商時報
商務部、發改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公布了《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并宣布從今年3月1日起執行。據介紹,《辦法》的出臺是為了加強中央儲備糖管理,確保將儲備糖用于抗災救災,確保儲備糖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做好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有效發揮其作用。 中央儲備糖是指國家為實施市場調控、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發的市場異常波動而儲備的食糖,包括儲備原糖和儲備成品糖,儲備糖收儲實行招標采購辦法和送貨到庫制。 《辦法》規定了各部委在中央儲備糖管理中職責分工,《辦法》還對中央儲備糖的入儲及加工、在庫、輪換、出庫和動用、質量等各個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辦法》設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對于違規的操作單位和質檢單位,由商務部和發改委、財政部給予警告,并責令其限期整改;視情節嚴重程度,扣撥其管理費和公檢費補貼,直至更換操作單位和質檢單位。(3A7) 記者: 【記者辜王景2日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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