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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建議 修改食品標識規(guī)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7:19 中國質(zhì)量新聞網(wǎng)
歐盟委員會1月30日建議,對歐盟現(xiàn)行的食品標識規(guī)定進行修改,以進一步減少成員國之間的差異,增進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 根據(jù)這一建議,今后歐盟市場上銷售的食品必須在包裝的正面清楚地標明6類營養(yǎng)成分的單位含量,即熱量、全部脂肪、飽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和鹽,并說明所含這6類成分的總量占人體每天建議攝入量的比例。建議還要求食品標識必須做到易辨認、清楚和準確。 建議還要求對于含有花生、牛奶、芥末和魚等容易引起過敏反應成分的所有食品,必須在標識中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說明。以往這一要求只針對包裝食品,但歐盟委員會建議將其拓展到適用于飯店等餐飲場所提供的非包裝食品。 歐盟委員會表示,目前在歐盟國家中各式各樣的食品標識紛繁復雜,各國差異較大,讓消費者無所適從。統(tǒng)一一些基本要求后,消費者將更容易了解所需的食品信息,從而在購買時做到心知肚明。上述建議還有待歐盟各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準方能生效。 據(jù)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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