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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指出 節能減排不應按年計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6:45 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著名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厲以寧在亞太(投融資)經濟年會暨中國國際循環經濟高峰論壇上指出:節能減排應以中期目標為計算標準,不應按年計算。 厲以寧表示,許多省市和大型企業都制定了本地或本企業的“十一五”減排計劃,有的甚至一刀切地把每年節能減排4%~5%作為能耗降低目標。毫無疑問,將GDP能耗降低20%作為“十一五”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這個目標是正確的,但要求節能減排任務按年計算,這是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 厲以寧解釋,節能減排主體在企業,特別是在高耗能的大型企業,如冶金、電力、煤炭等企業,而這些企業許多減排任務是在采取淘汰落后產能、更新固定資產等措施的基礎上實現的,但固定資產更新是不能年年更新的,既要結合企業實際,又要兼顧國家利益,一個大型的企業,其設備更新最快也要一到兩年時間,如果硬性規定每個季度、每個月能耗下降多少,硬性地規定每年節能減排4%,顯然有悖經濟發展的規律。 另外,從這兩年節能減排的數據上看,按年實現4%節能率目標確實有些難度。比如,2006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33%,是2003年以來首次下降;2007年上半年,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8%,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其中,能夠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也只有少數的幾個省市和企業。一些企業認為,節能減排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但實現按年計算的節能目標確實有些難度。 “因此,實現節能減排應以中期目標為準,比如以5年為期限,放寬企業內部節能政策,允許他們逐步提高節能率。”厲以寧強調,同時,政府要依靠從結構調整節能、技術進步節能、管理節能直到全民自覺自愿節能等多方面的努力,通過采取分解落實目標責任,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健全政策法規體系,開展宣傳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以中期目標為準,最終實現節能減排總目標。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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