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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實行臨時物價干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02:54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李錫銘 北京報道】北京兩會剛剛結束,為了穩定春節市場供應根據,經市政府批準,市發展改革委于1月26日發出文件,對北京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臨時價格實施干預措施,規定了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品種范圍、干預形式和具體辦法,同時公告了北京市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具體商品品種和企業名單。 這次啟動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主要是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北京市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的品種范圍主要是糧食、食用油、豬牛羊肉、牛奶、雞蛋、液化石油氣等重要商品。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企業實行提價申報。有關企業須在提價前10個工作日向市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價格的申請。市價格主管部門如認為調價理由不充分或調價幅度不合理,應當在接到調價申請報告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意見告知申報企業。逾期不告知的,視為同意企業的申請。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有關企業一次調高價格達到4%以上、10日內累計調高價格達到6%以上、30日內累計調高價格達到10%以上的,需在價格調整后24小時內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調價情況。價格主管部門如有異議,需要在3個工作日內責令有關經營者恢復原價或者降低調價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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