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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分公路電子眼執法“怪病”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09:42 中國質量新聞網
湖南部分公路電子眼執法“怪病”多 未經權威機構檢測年審違規服役 據新華社電湖南省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日前表示,部分公路電子眼存在使用不當、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出現了執法“怪病”。他們呼吁盡快規范公路電子眼執法。 湖南省人大代表陳松嶺表示:“電子眼是現代高科技產品,原本有助于整治、規范交通秩序。但由于缺少監督,缺乏配套管理措施,反而使電子眼某種程度上成了部門創收工具。” 陳松嶺介紹,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情節輕微的違規行為可給予口頭警告。但實際上電子罰單很少區分情節輕重,大都是“頂格處罰”。陳松嶺去年先后兩次在長沙市同一地點被電子眼拍到交通違規,每次都被“頂格”罰款200元。 陳松嶺發現,電子眼還往往被運用到一些公眾容易因非主觀因素違規的地段。“比如在高速公路設置不合理限速標志突然限速,輔以電子眼監控,司機很難避免違規被罰。” 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會已向湖南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提交集體提案,認為目前公路電子眼執法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公司或廠商投資購置電子眼,罰沒款項按投資比例分成,有利用電子眼創收之嫌;二是電子眼作為特殊的執法監控設備,沒有制造、安裝、使用標準和管理辦法,大部分電子眼也并未經國家權威機構檢測和年審,違規“服役”,容易出現誤拍誤測!吨袊|量報》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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