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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企業煙花爆竹質量穩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9:31 中國質量新聞網
國家質檢總局專項監督檢查顯示: 大中企業煙花爆竹質量穩定 本報訊(記者劉伊婷)春節前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國內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了湖南、江西、廣西、四川、安徽、云南、貴州、陜西、內蒙古、山東、山西、河南、江蘇、重慶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39家企業生產的257種產品,被檢查地區的煙花爆竹生產量占全國生產總量的90%以上;重點檢查了組合煙花類、爆竹類等大眾消費最多的產品,占檢查產品總數的86.4%;重點檢驗了含藥量、禁用藥物、燃放性能、引火線、主體平穩性,還檢查了安全警示標識、包裝等項目。 檢查結果表明,大、中型企業基本生產條件日趨完善、質量管理機制逐步成熟,產品質量較好。小型生產企業和小作坊企業數量多、產量小,部分產品存在一些質量問題。 一是違規使用氯酸鉀。強制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規定,除煙霧類、摩擦類和擦火藥頭外,禁止煙花爆竹使用氯酸鉀。檢查中發現有部分產品違規使用了氯酸鉀,其中爆竹產品問題突出。 二是引火線的引燃時間不符合標準要求。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煙花爆竹引火線的引燃時間有嚴格規定,引燃時間應在規定時間范圍內,不能太短,也不能過長。本次檢查中有部分爆竹產品和組合煙花產品的引火線引燃時間項目不合格。 三是燃放性能不合格。檢查中有部分組合煙花類產品的燃放性能質量問題突出,經檢驗存在火險、低炸、炸筒等缺陷。強制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規定,煙花產品燃放時不應出現火險、低炸、炸筒等缺陷。 四是主體平穩性不合格。煙花的主體平穩性是重要的安全性項目,煙花產品的高度與底座比例不符合要求時,容易產生整體倒筒,燃放產品的危險性增高。檢查中發現部分產品主體平穩性不符合標準規定。 五是標識、包裝不合格。主要表現為產品無警示標識或無廠名、廠址,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無燃放說明、產品級別、產品類別,警示語不清楚等。產品無包裝或使用的包裝材料不具備防震、防壓、防潮、防泄漏等要求。《中國質量報》 記者劉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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