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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應專設“環境法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1:22 北京商報
為了使環境案件的審理更加專業和公正,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王燦發昨日提出建議,北京市應該設立專門的“環境法庭”。 環境污染糾紛案件對律師和法官的專業知識要求非常高。但我國環境法專業設置較晚,法官、律師對環境法的知識掌握得相對較少。王燦發指出,目前我國的環境污染糾紛案件的審判,分散在民事庭和行政庭,法官對環境領域的專業程度直接影響著審判的效率和公正程度。 他建議,可在北京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環境法庭”,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知環境法律和專業知識的法官,專門負責審理環境污染糾紛案件。 王燦發還指出,目前的法律多規定了行政機關怎么處罰、罰款,但對污染造成損害后怎么賠償受害者,則規定得很粗。此外,環境損害評估機構的缺失也導致了環境污染受害者的維權難。商報記者 趙艷紅/文 王曉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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