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增城3000畝假征地詐騙案:受賄官員一路綠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3:20 第一財經(jīng)日報
2007年,梁培堃假征地騙取政府補償款一案轟動廣州增城市。此案中,除了梁培堃及其公司職員4人被捕,還涉及增城市各級政府官員十多人,11人被起訴,3人在逃。2007年,由此被增城市政府稱為“廉政教育年”。 在廣州增城市荔城街三聯(lián)村,一棟隸屬金徽公司、三聯(lián)工業(yè)園公司的辦公樓已成為農民工的租用宿舍,破敗不堪。梁培堃是這一物業(yè)的所有者,也是增城穗聯(lián)公司、金徽公司、金山公司、三聯(lián)工業(yè)園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今,除金山公司屬下的金山市場租賃物業(yè),梁培堃擁有的子虛烏有的上千畝“土地”,也隨他被捕一道灰飛煙滅。 一套簡單甚至略顯“拙劣”的詐騙手法,梁培堃為何能瞞天過海呢? 受賄官員一路開綠燈 對于騙取補償款一案,增城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內部學習材料,描述只有寥寥幾句話:“梁培堃涉嫌虛造荔城街逕嚇村和朱村街山角村的3226.248畝土地的建設用地檔案資料35宗,騙取國家財產。” “具體的案情在我們局內部,只有少數(shù)參與辦案的人員才知道,其他人難窺真貌。”1月8日,增城市國土房管局辦公室人士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說。 而事實上,根據(jù)檢察機關公訴材料,梁培堃詐騙手法并不復雜。梁培堃于2003年先是涂改、偽造21份《用地申請表》,并在《用地申請表》上冒充當時增城市副市長的簽批,并將征地時間倒簽,從而編造金徽公司、穗聯(lián)公司早在1994年至1997年已征用增城市荔城鎮(zhèn)逕嚇五社1952畝土地的事實。 再接著梁培堃利用虛假資料向增城市國土部門違規(guī)申辦了21宗土地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并分別于2004年6月24日、7月15日與增城市國土部門簽訂《收回閑置土地協(xié)議書》,將上述土地交由政府收回,騙取土地補償款8396萬元。 2005年9月,梁培堃以同樣的手法編造1997年已征用荔城鎮(zhèn)三聯(lián)村江尾社、伯公嚇社和逕嚇五社土地1273畝的事實,再次騙取土地回收補償款7642萬元,已得款4989萬元。 “3226畝的虛征土地,從簽字、蓋章到領取補償款,需上報審批的部門從村鎮(zhèn)一級到市一級,需要經(jīng)手的部門多達十幾至二十多個,如此粗劣的造假卻能夠一路通行,不能不讓人驚嘆。”一位知曉案情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這一造假過程中,多名政府公職人員參與其中,收受了梁培堃賄賂。現(xiàn)已遭到起訴的包括增城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黎榮志、增城市荔城鎮(zhèn)副鎮(zhèn)長丘伯禪等多名干部。此外,此案中還有部分村委會人員與梁培堃合謀造假。 造假三部曲 除了上述公訴機關查辦的3226畝土地之外,本報記者了解到,梁培堃通過偽造虛假資料制造假征地的數(shù)目,不止3226畝。但梁培堃到底制造了多少假征地,目前仍然是一個模糊的數(shù)據(jù)。 本報記者從有關部門出具的一份名為“已收回金徽、穗聯(lián)、金山公司土地示意圖”的材料上看到,被收回的土地數(shù)目實際為5575.4畝。除了后來增城市有關部門公開拍賣的3028畝土地外,還標示另有2547.4畝已收回土地絕大部分是屬于金徽、穗聯(lián)、金山公司名下。 對于這2547.4畝土地是否同樣屬于虛假征地,增城市國土房管局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們并沒有關于這一部分回收土地的相關材料說明,當初的回收并沒有經(jīng)過我們,認定、地界的情況也不太清楚。” 知情人士透露,歸至梁培堃三家公司名下的土地,部分是屬于事實上完全不存在的“假征地”,部分則是手續(xù)不齊全或者偽造部分假材料的實有土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可以認定的梁培堃手中擁有的手續(xù)齊全的土地,僅有780多畝。 至案發(fā),梁培堃的手中仍有2000多畝土地沒有補齊相關手續(xù)。而在虛假征地之前,梁培堃獲取土地的方式大部分采取“以租代征”方式,包括在2001~2002年期間,梁培堃從增城當?shù)卮彐?zhèn)的其他承租人手中轉包了相當部分村集體用地,再逐步補交手續(xù)變更為建設用地。 將農村集體用地轉為能獲得閑置土地補償款的建設用地,造假經(jīng)過三個流程:首先是將村集體土地收歸國有;再由政府部門將國有土地出讓給用地單位;最后由用地單位將國有土地作為閑置用地交回政府。 記者在有關部門出具的部分梁培堃虛假征地材料上看到,增城市國土局(2002年更名為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與村集體簽訂征地協(xié)議的時間為1995年8月15日,增城市國土局與穗聯(lián)公司(金徽公司)簽訂的土地出讓協(xié)議時間為1995年8月25日,而國土局批準建設用地的時間為1999年,順序顛倒錯亂。 “合法回收”? 梁培堃順利制造“假征地”之后,獲得閑置土地補償款很順利,與此前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頒布不無關系。 1999年出臺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提出,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jù)本行政區(qū)域內閑置土地的狀況,優(yōu)先使用閑置土地。閑置土地處置方式可分為無償回收、等價置換、公開拍賣后給予原用地單位補償?shù)葞追N方式。 2000年12月,增城市新修訂的《增城市閑置土地處理暫行辦法》出臺,該暫行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閑置土地被依法無償收回使用權后,若原用地單位經(jīng)濟困難,經(jīng)市政府批準,按不同地段確定最高限額給予補助”。 以荔城鎮(zhèn)為例,規(guī)劃區(qū)內每畝補償額最高不超過4萬元,規(guī)劃區(qū)外則每畝補償不超過2萬元。 記者從增城市國土房管局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了解到,這一擔負閑置土地回收主要職能的辦公室是于2002年7月成立的,同一時間段,增城市政府還成立了閑置用地工作指導小組,由增城市副市長任組長。 按照閑置土地回收程序,在閑置土地的認定階段,由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先向原用地單位下發(fā)調查,再到現(xiàn)場進行取證,后出具閑置土地認定書,再經(jīng)歷聽證、送達、證件回收等一系列程序。梁培堃的3000多畝虛假征地又如何通過上述程序呢? “這部分閑置用地的認定書是由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給出的,具體的認定過程由于原先的工作人員已更替,無法知道詳細過程,但從記載程序上來看,是合法的。在整個的回收過程中,市里和局里也參與了,至于后期的協(xié)議回收,主要由土地儲備中心來做。我們只負責無償收回部分。”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考慮到回收的難度,原用地單位的投入,各方面的和諧,相當部分是采用有償和協(xié)議回收的方式收回的。”該人士說。根據(jù)資料,僅2002年一年,增城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34宗,面積5463畝,占收回總量的62%;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2宗,面積135畝,占收回總量的1.5%;協(xié)議收回盤活的(即代補夠農民征地款的)30宗,面積3214畝,占收回總量的36.5%。有償收回僅為極小部分,而梁培堃偽造的3226畝征地,不僅獲得有償收回,收回價格也處于補償額度最高的范圍。 和黃項目帶來的沖動 梁培堃將虛假征地時間倒簽至1995~1997年間,所涉及的另一個主要背景是1999年修訂實施的《土地管理法》,縣級政府建設用地審批權被限定在100畝以下。而政府部門為了獲取大項目,需要大量的土地,審批權的限制,讓政府把目光集中在回收土地上。 檢察機關的公訴材料顯示:“2003年,增城市引入‘和黃項目’后,國土部門需大量回收閑置土地,為謀取非法利益,梁培堃與鄭健明(時任增城市荔城鎮(zhèn)副鎮(zhèn)長)相互糾合,商量作假簽批騙取土地使用權,然后交由政府收回,賺取補償款。” “已收回金徽、穗聯(lián)、金山公司土地示意圖”顯示,梁培堃因造假而被收回的3226畝土塊,是相連成一片的。這一相連地塊,正是現(xiàn)時和黃項目“和黃城”所在,總占地面積3028畝,位處荔城鎮(zhèn)。 記者從“已收回金徽、穗聯(lián)、金山公司土地示意圖”上看到,目前和黃城所占用土地,2004、2005年曾被分割為35宗用地回收,每宗面積均在100畝以下。資料顯示,這3028畝閑置土地回收后舉行公開拍賣。增城市房管局與長實、和記黃埔合營公司簽訂該地塊出讓合同時間為2005年9月21日,總地價款為3.2億元人民幣。 對于梁培堃在和黃項目引入前的造假行為,究竟是主動還是被動,在此案2007年12月18日一審第二次庭審時,梁培堃的辯護律師曾對此持有異議。其認為在這虛假征地過程中,是地方政府的主導行為。原因是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引入這一大項目,但由于和黃項目占地面積遠遠超過增城市所能批準用地權限,如果上報上級部門審批,程序麻煩,且批準存在不可確定性。由此,轉而采用閑置土地回收的方式解決。 公訴機關對梁培堃辯護律師的說法給予了駁斥,稱造假過程中政府官員的個人行為并不能代表政府行為,政府官員實際是為個人利益損害政府利益。所謂政府行為應該有具體的下發(fā)文件,有一定的法律依據(jù),梁培堃的辯護不過是想給自己的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另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根據(jù)有關部門出具的和黃城地塊拍賣所得3.2億元資金的審計情況顯示,除了梁培坤獲得的1.65億元補償款外,增城市政府留了1億多元,荔城鎮(zhèn)、朱角村鎮(zhèn)政府也獲得部分款,此外,還有200多萬元被作為“招商引資獎勵”分放。 而2000年以來,位處廣州市東北部的增城市已有接近10家大開發(fā)商進駐。這些地產商的圈地面積都在3000~8000畝之間。據(jù)統(tǒng)計,僅這些大開發(fā)商,在增城的圈地已經(jīng)超過4萬畝,其中待開發(fā)面積達到2.5萬畝左右。 “2002年至今,一共收回3萬多畝閑置土地,只出現(xiàn)了梁培堃這一例詐騙案,如果沒有這個詐騙案,閑置土地的回收完全是一件好事,盤活閑置土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和用地難的問題。”閑置土地回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 邢少文相關報道:
【 新浪財經(jīng)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