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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擬建立城鎮居民保障房“退出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7:43 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銀川1月6日電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寧夏今年在加大建設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力度的同時,擬建立城鎮居民保障房退出制度,使低收入人群成為真正的受益者。 據介紹,經濟適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買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確需轉讓的,由市、縣(區)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予以回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同時,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要求各市、縣(區)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況;利用社區、街道等最低生活保障網絡,建立保障對象動態管理機制,對保障對象收入核定、財產核查、調查登記等各環節實行動態管理。不再列入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要及時退出保障范圍,政府部門要對其停止發放租賃補貼或收回其廉租住房,提供給新的保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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