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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慶備用酒席收費 屬于強制消費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6:48 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寧夏銀川消費者協會針對當地一些酒店收取消費者婚慶備用未消費酒席的行為提醒消費者,這屬于強制消費行為,消費者如有類似遭遇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據了解,在節假日來臨的時候,往往也是結婚扎堆的時候,銀川市各大酒店都需要提前預訂酒席,并預訂一定數量的備用酒席,要先交納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訂金,如果在約定時間沒來該餐廳就餐,這筆錢則不予退還。 如果如約就餐只是備用酒席沒有消費,不少酒店卻仍然要求消費者交付一定比例的費用或者不退還先前預交的費用,消費者對此反映強烈。 對此,有關人士介紹,酒店在收取訂金后,如果消費者沒有按照事先約定在該餐廳就餐,餐廳不退訂金是合適的,因為消費者與餐廳在訂餐時的口頭約定也具有合同效力。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退訂酒席,就應該付違約金。但對于未消費的備用酒席,如果餐廳繼續收費,就屬于強制消費,消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有關人士也提醒消費者,新人結婚訂餐時一定要把各項細節考慮在內,事先與商家協定好雙方要承擔的責任,以免在熱鬧喜慶的結婚典禮結束后,帶來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 銀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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