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郁知非一審獲刑四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1:49 《財經》雜志網絡版
郁知非 蕪湖中院認定其職務侵占罪名成立,但有自首情節,故減輕處罰 【《財經》網專稿/記者 陳中小路】卷入上海社保案的“中國F1教父”、上海灘“足球大佬”郁知非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款30萬元。2008年1月3日上午9時,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蕪湖中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財經》了解,法院認定郁知非職務侵占罪名成立,同時有自首情節,遂減輕處罰。郁知非當庭并未表態是否上訴,庭后或與律師進行協商。 2007年1月2日,郁知非正式被安徽省公安廳刑事拘留,2月5日被安徽省檢察院批準逮捕,并于2007年4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蕪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當年7月中旬,該案正式進入訴訟階段,經過一番波折,該案終于日前完成一審審判。 蕪湖中院方面最初確定的開庭審理時間為2007年8月16日。由于郁知非從事足球工作多年,社會知名度頗高,全國數十位記者涌向蕪湖。當日開庭前兩小時,蕪湖中院在收到有關方面指令后宣布“延期開庭”,理由是“法庭還需要傳喚證人”。 此后,蕪湖中院對該案的處理異常低調。9月17日上午,郁知非案正式開庭時,現場只有郁知非家屬及少數幾位法官獲準旁聽。 因與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及其子陳惟力私交甚密,郁知非卷入上海社保案,不過其本身的案情,與社保無涉。 根據檢方指控,1997年前后,郁知非看中上海文匯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文匯房產)開發的一套172平方米的房產,因為面積超過了其所能享受的福利分房標準,所以約定由申花集團與文匯房產簽訂了價格為118.7835萬元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與實際約定的售價要少125萬元,而其被訴的105萬元正是出自這部分差額,是在購房合同簽署后兩年內分幾次補交。 起訴書稱,郁知非職務侵占“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鑒于郁知非能主動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檢察機關認定其行為屬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財經》既往相關報道:
【 新浪財經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