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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家銀行元旦起上調跨行通存通兌收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03:05 海峽都市報
本報記者 方傳柳 本報訊 去年11月下旬在我省開通的個人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收費標準將不再統一。記者昨日獲悉,我省工行、交行等已開始自主實行新的收費標準。 據介紹,去年11月下旬,我省個人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正式開通。按規定,跨行通存通兌業務開辦初期,各家銀行均暫執行統一的優惠標準:轉賬方式的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每筆5.5元;現金方式的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每筆為業務金額的1%,上限50元。客戶辦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時,代理行免費提供一次賬戶信息查詢業務,其他賬戶信息查詢業務每筆0.5元。同時,各銀行約定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各家銀行將按各總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工行從1月1日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現金方式的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收費標準為業務金額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轉賬方式的通存通兌仍是每筆5.5元。另外,首筆賬戶信息查詢仍免費,從第二筆起由原來的0.5元調為3元。 建行現金方式的跨行通存通兌收費標準,調為業務金額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轉賬方式的通存通兌每筆5.5元。 交通銀行福州分行已從元旦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轉賬方式的跨行通存業務每筆為業務金額的1%,最低5元,最高50元;轉賬方式的跨行通兌業務,每筆為0.5%,最低5元,最高50元,F金方式的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每筆為1%,最低5元,最高100元。通存通兌賬戶信息查詢費按1元收取。 昨日,在榕的光大、中信、招行、民生、華夏、福州市商業銀行等均表示,目前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收費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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